他说自从拿走那女人十万现金和一盒首饰后,他到了广州,因为手上有钱便过着奢侈的生活,那女人不要他,不要紧,最重要的是身上有钱。
他住高级宾馆,坐轿车,那时有不少的年轻女子主动向他投怀送抱。
半年后,身上的钱花得差不多了,他便做起“鸭”来,以他这样的身材和样子,不愁没有富婆或是女单身贵族光顾。
他将自己打扮得油头粉面,他知道自己不可以再做老本行了,在广州做厨师,哪怕是一级师一个月也顶多是三四千元,而他早已习惯了花钱如流水的生活方式,三四千元只够他买一套像样的西装。
他侍候得那些有钱的女人开心,她们出手是很阔绰的,支票一签就是一万元,他就这样靠出卖自己的肉体赚女人的钱。
他觉得只有钱才是最可靠的!他赚钱容易,花钱也快,好赌的恶习始终未改,很快便欠下一身债务。他借高利贷,被人追砍。
正当他走投无路的时候,有一个男人主动找上门来,那人抱着一个孩子,说认识他,便叫出了他的名字来,令他很惊讶。
男人说自己跟一个女人同居生下了这个孩,女人不想跟他结婚,他抱走孩以此来威胁她就范。
他想让他暂时替他看着孩,过些日子再来领走。男人送他一千元,说是孩的生活费。
男人走后,他怎么也想不起自己到底在哪里见到过这男人,管他是谁?他心里早有了主意。
两天后
后,他找到了一位买家,用一万元的价钱将孩卖给了一家没有孩子的人家。之后,他又从这户人家里拐带走了孩,再将孩卖给了另外一户人家,他觉得自己又找到了一条生财的捷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