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云曦刚刚结束在国外的学业,回国帮父亲打理公司。
她和白凌皓是在一个酒会上认识的,过程很狗血。
酒会结束后已经是深夜,回家的路上经过她高中母校,旁边的小巷子有人在卖着烤红薯,熟悉的味道和记忆瞬间涌上心间,晚上没吃什么东西,肚子已经在闹空城计。
她让司机停车,自己走过去买,刚好醒醒酒。
原本时间已经很晚了,路上人烟稀少,再加上小巷子有些偏,要是一般的小姑娘早就吓得花容失色,无论如何也不敢过去了。
可是她自小就是铁胆,十足的男孩子性格,这点事儿对她而言什么都不是。
俗话说得好,溺水的百分之九十都是会游泳的人,这句话真没错。
她刚刚走进巷子,就被三个流里流气的刀疤男前后围住了。
在治安一向严谨的市,出现拦路抢劫的概率是百分之二十,偏偏这百分之二十就让她给遇上了,这都什么事?
卖烤红薯的阿婆见到凶神恶煞的三个男人,吓得推着小车车,一溜烟就跑了。
她连求救的机会都没有,那三个刀疤男微锁的表情,让她虎躯一震,对付一个还行,这一下来了三个,她那点三脚猫的功夫,只有乖乖被俘的命。
这次,天不怕地不怕的她确确实实感受到了什么叫恐惧。
她大声呼救,可是这个时候根本没有人经过,司机停车的地方离这里有些远,根本听不到她的求救声。
那三个男人围了上来,她渐渐被逼至墙角,其中一个人诡异地笑着,朝她伸出魔爪。
人在脆弱的时候特别容易依赖一个人,白凌皓就是这个时候出现的,带着一身的光环,仿佛救赎她的天神。
刚刚才在酒会上见过,傅云曦当然认得他,当时就被这个俊朗的男人吸引住了。
后来接触的机会越来越多,傅云曦的性格本来就直率爽朗,两人很快便熟识了起来,白凌皓约她,她也没有推辞。
双方都有更进一步的意思,很快便捅破了窗户纸,名正言顺地谈起恋爱来。
今天是她正式成为明瑞集团股东的日子,白凌皓特意为她庆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