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回瑞恩,那就是想要援助波因布鲁。
波因布鲁已经是一座孤城,刚刚损失大量精锐、领主昏迷;
迷雾山这边,“预兆之狼”出山即大胜,欧斯伍德冒险团为迷雾山补足了机动性和远程火力的不足,气势正盛。
这怎么看都是死局。
“头儿……你是为了,露西安娜女士吗?”鲍勃绞尽脑汁,只想到了这一种可能。
路亦脸一黑,一拳怼了过去。
亨德里克若有所思,他性格虽然耿直,但是行伍出身,没少打过硬仗,思维与庄稼汉出身的鲍勃不同。
“队长,你认为这是一个机会,能让我们一飞冲天的机会,是吗?”亨德里克想到了什么,但是总感觉说不清楚。
路亦点了点头,随即说道:“波因布鲁孤立无援,如果我们可以雪中送炭,一旦帮助波因布鲁抗下迷雾山的进攻,就可以积累海量的声望。整座波因布鲁、综合学院和鸦矛骑士团都会成为我们的挚友。”
“话是这么说……但是队长,你有计划吗?”亨德里克咽了咽口水。
梅滕海姆是一个贫瘠的小国,亨德里克的远征队来到潘德就是为了财富,而拯救一座城池,抵御住一尊神明化身的进攻……
泼天的富贵唾手可得!
英雄梦谁都可以做,但是英雄不是谁都能当。
拯救波因布鲁怎么看都是十死无生的任务!
“反过来想想,迷雾山为什么要入侵瑞文斯顿?”路亦问道。
“钱、地盘、女人?”亨德里克想都没想就回答道。
“对,但不全对。”路亦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迷雾山每一次入侵,从人数上看都是碾压瑞文斯顿的守军,所以说……他们不会缺女人。”
亨德里克老脸一红。
“钱和地盘对我们很重要,对他们,倒是次要的。”路亦继续说道,“粮食!他们是为了粮食!”
“咱们与迷雾山的人也交手好多次了,你对他们是什么感觉?”路亦提问。
“多,蠢。”鲍勃蹦了两个词出来。
“少数的精锐很强。大多数只是凑人头的乌合之众,战斗力很贫弱,给我一伙农民训练一个月都比他们强。”亨德里克说的详细一点。
“对,他们的资源,也就是粮食,太少了,少的只够供养出少量的精锐,大多数人的战斗力其实很弱。拨开厚厚的兽皮衣,很多人瘦的能看见肋骨!”路亦说道。
亨德里克想到了什么,眼里放出精光。
“波因布鲁只需要固守!迷雾山不会有太多的粮食,只要能坚持到他们粮食耗尽,那时候就是我们自动的胜利!”路亦拍案而起。
“好!说得好!”一名年介知天命之龄,面容和蔼的男人鼓着掌进入了卧房。
路亦六人一惊,但是看男人身上的纹章,是一名瑞文斯顿的伯爵。
“伯爵大人,您好,这只是我一介商人的推测罢了。”路亦行了一礼。
“小伙子很谦虚嘛,”这位伯爵捋着胡子微笑道,“我认为,你说的很有道理。而且我们有一点是共同的。”
伯爵走上前,双手扶住了路亦的肩膀:
“我也不想放弃波因布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