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要下笔,动作却又停住。
陈牧才想起,系统赐了自己写书法的笔力,可自己肚子里,没那么多墨水。
要写什么才好呢?
下一秒,他突然回想起,前世一首很霸道的古诗。
经常可以看到有人提起。
陈牧只取其中两句。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叶倾城在一旁轻语读出,这诗句,当真越品,越有味道。
尤其是配上这苍劲有力,笔锋如刀一般硬朗的字体。
霸气,实在是太霸气了!
“少主,没想到您居然这么有才!”叶倾城对于陈牧的仰慕,不加掩饰。
内心对于他这个人,又有了一个全新的认知。
如此文采,笔力,哪怕是个废人又如何?
照样能引得无数文坛大佬尽折腰,才子仰慕,佳人芳心暗许。
陈牧只当叶倾城是在夸奖自己的书法功力。
难不成,要跟她解释,这首诗,其实是一个叫李白的人写的?
哪去找这么一个人?
写完这张,丢到一边。
又铺上一张纸。
趁还记得住,赶紧写下来。
“一身转战三千里,一剑曾当百万师!”
“粉骨碎身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
“双脚踏翻尘世浪,一肩挑尽古今愁!”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
念到最后,叶倾城整个人都在颤抖。
被陈牧所展现出来的才华,深刻震撼到,连灵魂都在表达敬意。
内心止不住地膜拜。
叶倾城非常肯定,这不是以前有过的诗句。
真要有的话,自己不可能现在才知道。
早已成为文人墨客的必修!
写了那么多,陈牧几乎把自己能想到的内容,全部榨干,有点腻。
再加上对于大书法家这个功能,已经有了一个十分清晰的认知。
决定接下来,换画画。
画出“前身”记忆中,最美的山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