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32章 控方证人(二)(1 / 2)太平间售票员首页

“……你被控在香水区盗窃原告的脚踏车,你认为自己有罪,还是无罪?”

“我无罪。”

书记员对小议员宣读完起诉书后,转向陪审团方向。

“各位陪审员,被告对控诉声称自己无罪。

“接下来,请起立跟我一起宣读陪审团誓词。”

十余名陪审团成员应声站起,将双手归于胸前,郑重地做出缪斯礼的动作,与书记员一同诵读着誓词。

“我以至高的缪斯的名义宣誓,

“我将忠实地审判被告,

“并根据证据作出真实的裁决。”

众人宣誓完毕,重新坐下。

最高处的法官见流程走完,望向奥德彪一方。

“控方可以发言了。”

负责控诉的检察官站起身,向着法官方向微微欠身表示敬意。

“谢谢您,法官大人。”

随后,检察官转身向陪审团进行控方发言。

“各位陪审员,本案的案情再明朗不过,被告涉及一起盗窃案件,他被控盗窃一辆价值50镑的脚踏车。

“受害人奥德彪先生,于当天骑着本案的脚踏车前往香水区,为他的雇主运送酒水。

“在此期间,被告将受害人停放在门口的脚踏车偷走,并进行肆意破坏。

“诸位先生,受害人的家庭条件并不理想,一辆五十镑的脚踏车,也是在他人的帮助下才能够买下来。

“这辆脚踏车进行的运送货物工作,承载了受害人一家的生活支出,被告偷走脚踏车的行为相当于破坏了受害人一家的希望,是可耻的、令人作呕的行为!”

陪审团中的数人似乎感同身受,愤慨地瞪着小议员。

检察官见陪审团的情绪被成功煽动,话风一转向小议员一方发难。

“我现在想请问被告,这辆脚踏车现在在哪里?”

小议员一方的辩护律师站了起来。

“异议。

“首先,我方当事人的脚踏车是当天早上自行购买而来,并非如控方所述。

“其次,当事人在玩腻了脚踏车后便随意丢弃,已经不知道被什么人捡走了。

“最后,我想问问控方,我方当事人家境优渥,一辆脚踏车的花费对他而言仅仅是零用钱,又有何必要去偷一辆别人的二手脚踏车呢?”

旁听席上的大部分人顿时开始交头接耳,法庭中响起嗡嗡嗡如苍蝇一般的动静。

娱乐手段匮乏的时代,就连在法庭旁听都算是一项颇为有趣的活动。

更何况今天的审判,还是难得一见的原住民起诉议员家人的好戏,所以旁听席坐得满满当当。

这么多人但凡开始交谈,什么审判都会被吵的进行不下去。

立文身后的两名贵妇人就在叽叽喳喳地讨论个不停。

“有道理啊,议员家的儿子干嘛费力不讨好的去偷一辆破脚踏车。”

“就是就是,小议员一表人才怎么会去做那种事情。”

“我和你说啊,那天在某个宴会上,小议员偷偷挠我手心呢。”

“诶哟,你这是要大车套小马?”

逐渐压低的声音开始讨论起其它不堪入耳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