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笔直站在自己面前,丝毫不退让的沈清昭,许良不禁皱起了眉头,语气略带责备地道:“沈清昭,你这样一味纠缠不清,并不利于问题的解决。身为公司的编辑,你首要的职责便是妥善处理并维系好公司与作者之间的关系,并做好相应的沟通工作。”
沈清昭并未被许良的话所震慑,反而坚定道:“是的,我清楚编辑的义务,但这一切都建立在公司行为合法合规的基础之上。任何规章制度都是双向约束的,我们作为公司与作者之间的桥梁纽带,既要确保公司的利益不受损害,同时也必须要维护好作者应有的合法权益。”
面对沈清昭掷地有声的反驳,许良试图用现实的角度来压制他:“是谁每个月给你发放薪水?是公司,而不是你口中的那些作者。”
然而,沈清昭并没有因此退缩,她反问:“那么,请问许总编,如果没有这些作者辛勤创作,为公司创造了源源不断的价值,我们期刊出版部的利润从何而来?是你把两者之间的关系弄反了,我选择来到这家公司,是为了从事符合国家法规法制的工作,而非助纣为虐,参与任何违法的事情。”
许良听后,面色愈发阴沉,他斩钉截铁道:“这件事已经决定,没有回旋余地。”
然而,沈清昭目光坚定,毫不妥协:“你是否觉得,一旦文章落入你的手中,就真的成了你个人可以任意处置的私产?我要明确告诉你,无论文章最终流向何处,署名权始终只属于作者,而《姐姐和狗》这篇文章的作者一栏也只能是林晓月,这是林晓月本人严正提出的要求,关于这一点,似乎同样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
许良冷硬地回应:“文章已经被采用发布,你现在又能怎么样?”
沈清昭闻言,眉宇间透露出坚决不可侵犯的强硬态度,她一字一顿地道:“为了尊重法律和保护作者权益,只能要求相关责任人立即把文章自动撤下来,并公开向林晓月道歉。”
许良突然笑了,他以一种颇具挑衅意味的口吻说道:“试问,一位籍籍无名的新秀作者与一位已经发表了诸多力作、声名鹊起的作家相较,谁的话语更有分量,更能令人信服呢?”
沈清昭闻此言,眉梢微挑,不疾不徐地道:“知名作家就一定比那些尚未崭露头角的人更具才华吗?许总编,现在已经不是过去依赖手稿的年代了。”
许良闻言,目光一凝,谨慎地反问:“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沈清昭微微一笑,从容应对:“我的意思是,确定这篇文章的真实归属并非取决于作者的名气大小,而是看谁能拿出更具说服力的证据。林晓月的这篇作品并非最近才完成的,它已经有一些年份了,那位所谓的知名作家能否提供出几年前创作此文的确凿证明呢?要知道,互联网是有记忆的,每一步都可能留下痕迹,不像过去手写稿件的年代那么难以考证作品完成的日期。”
面对沈清昭步步紧逼的论点,许良的表情明显有些慌乱,他严厉地质问:“沈清昭,你这么做,对你又有什么实际的好处?”
沈清昭眼神明亮,语气坚决:“好处嘛,至少可以证明我是一个值得他人信赖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