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52章 怂人4(1 / 2)小律师首页

“那你觉得被害人说‘弄死他’,只是逞一时口舌之快,还是真的会把李大柱弄死?”宇文东问道。

“被害人在案发当晚喝了不少酒,他是否真会那样做,我觉得可能性还是有的,而且很大。

毕竟酒精会让人失去理性,特别是在狂怒之下,有了酒精的加持,失手打死人的案例有很多。而且被害人本就是街头混混出身,打架不要命,素有拼命三郎之称,还练过武。

再看李大柱,一个老实巴交的村里人,性格懦弱,被人戴了绿帽子都不敢拼命,可见案发当时情况之紧急,否则李大柱也不会动刀拼命。

而且从伤情来看,被害人下手很重,李大柱的脸都花了,身上也被戳了好几个眼儿。这要说不是奔着要命去的,谁信啊。”莫方说道。

“我觉得这案子发生的原因,与被害人的张狂有关,但这里面也存在被告人的变相纵容。当然这与被告人的性格有关,如果被告人当时报警,或许会有不同的结果。”宇文东说道。

“师父,我不同意您的说法,因果、因果,有因才有果,即便报警,警察也不可能二十四小时保护李家。被害人可是个街头混混出身,吃的就是好勇斗狠这碗饭。

被害人做的事不过是私闯民宅,而且如果女方慑于对方的淫威,不配合,还不一定会被定罪。报警根本解决不了问题。

通奸就更不用说了,只是道德层面的问题,不涉及法律。如果真报警,搞不好会激怒被害人,给被告人造成更大损失。

要我说,被告人就应该狠一点。即便真打起来,被告人占着天时地利人和,整整一个村子的人还怕他不成。

被害人每次都是晚上去李家,这也证明了被害人心虚,不敢明着来。李大柱真的雄起一把,你看他还敢不敢登门。”莫方说道。

“你小子还是年轻,很多事不像你想象的那么简单。”宇文东说道,“可惜,李大柱没有那么硬气。好在最后雄起了一把。”

“这就叫不在沉默中灭亡,就在沉默中爆发。人太狂了不好,容易出事。”莫方叹息道。

“中午吃过饭,你跟我去检察院阅卷,顺便跟检察员聊聊案情。听听检察员怎么说。”宇文东说道。

……

下午,当宇文东和莫方来到检察院找到负责案件的周检察员时,得到了一个消息,李大柱杀人案有可能会被退回去补充侦查。

周检察员给出的解释是,检察院认为本案不构成故意杀人罪,构成正当防卫,而负责案件的警方则认为李大柱构成故意杀人罪,双方对本案的意见不一致。

警方给出的理由是,被告人和被害人双方使用的凶器不对等,被害人仅仅使用吃饭用的钢勺对被告人李大柱进行攻击,而被告人却使用自制的尖刀反击,造成被害人死亡,即便被告人存在防卫意图,但其使用了致命武器尖刀,应属防卫过当。

“周检察员,我觉得警方的说法值得商榷,也不符合现实情况。难道钢勺就不能伤人,致人死亡吗?

当时被害人拿着李家的钢勺在李大柱的身上戳了好几个窟窿,李大柱的四肢和脸上都是伤,如果任由被害人这么打下去,估计现在躺在太平间里的就不是被害人了,而是被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