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9章 铁狼科加斯(1 / 2)转生没有金手指?那我自己创造!首页

正在商量的佣兵团感觉到身后的气氛不对,众人不约而同的或转身或抬头,恰好看见身穿华丽蓝色礼服的黑发少年沉稳的迈步而来。

那个在月光下瘦小的身影仿佛嵌入灵魂一般刻印在佣兵团所有成员的大脑中,让他们生出了一种“有些人果然天生高贵”的感觉。

“诸位先生,如果你们有闲暇的话,我希望能够雇佣你们护送这些孩子回家,请开价吧。”

修一独自走到佣兵们面前,面容沉静的扭身一指聚在一起的小鬼们,说出了来意。

白天赶路时,修一询问过小鬼们的家庭住址。

应该是血神教刻意为之,这些小鬼都是住在相邻城市内的自由民。

为什么没有偷农奴家的孩子?

因为农奴属于主人的私产,偷农奴家的孩子就等于偷窃贵族的财产。

农奴所有的收获都是主人的私有物,主人会尽量保证农奴的存活,以获取廉价的劳动力。

然而就是这种压榨式的保育,农奴们却对他们的主人感恩戴德,恨不得世世代代为血统高贵的主人当牛做马。

按照他们的观点就是,给主人当农奴,旱涝保收,饿不死人。

举个例子,现代的加大国有一个杀人魔,一共杀了超过60个人,男女都有。(罗伯特·皮顿)

他是开养猪场的,销毁证据的方式是把人体分割后喂猪,又或以交好邻里的名义把人肉当猪肉,免费送给邻居。

由于这个杀人魔平日里经常开派对,请正斧的人吃喝玩乐,交税也不拖,养猪场还能给不少人提供工作岗位,因此每次有人举报他,警方都只是象征性的搜索一下,然后就不管了。

原因是什么?

原因是,杀人魔杀的大多都是妓女和无权无势的边缘人。

这种人在社会上天生就是被歧视的。

哪怕是米国。

但凡他敢杀任何一个家里有些背景的千金大小姐,他都不可能逍遥法外三十年。

估计隔天就被抓了。

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80个受害者里,没有一个是有钱人家的孩子?

人家是杀人魔,又不是脑残。

在领主们看来,自由民是最麻烦的,他们经常偷税漏税不说,一部分还TMD喜欢到处乱跑。

自由民一旦离开领主的地盘,贵族老爷就收不到这些人的税了。

可是把自由民抓成奴隶吧,帝国的法律又不允许……就很烦。

毕竟严格说起来,自由民上的税中有一部分是必须上交给帝国皇帝的。

所以名义上,自由民会受到帝国律法的保护。

尽管如此,有钱赚总比没有强吧。

也因此,贵族领主们都希望能够把所有安分守己的自由民全绑在自己的领地干活,至于商业活动……他们自己会组建商队。

自由民的话,自己做点小商小贩就行了,背后没人的别碰大生意。

“尊贵的小先生,铁狼佣兵团团长铁狼科加斯向您致敬!您刚才说想要雇佣我们?是真的吗?”络腮胡谄笑着上前两步,来到修一面前,低眉顺眼的问道:“尊贵如您,竟然如此仁慈……我很乐意为您效劳,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