弯月刚过了中天。
陈澈起床。
练了一个多小时的五禽功,洗漱完毕,出了祝家庄。
径直到了镇面,敲开了一家熟肉铺大门,未等老板抱怨。
“五十斤鹿肉脯!”
“好嘞!客官,您早,小人为您沏茶!”
鹿肉脯用作搜山时的干粮。
丑牛叔昨晚说了,此次搜山任务约莫为期半月。
目标是捕捉一头成年三色鹿。
回到小院子,天刚蒙蒙亮。
丑牛叔早已一身劲装,立在门外。
倒也十分威武。
只见他手里抓了一把明晃晃的猎叉,背负一把黑漆漆的旧弓,腰间却没有悬着箭壶,而是一个退了色的皮囊。
一道金光从旧弓上泛起。
【丑家传了三代的二灵弹弓,可追溯本源。】
二灵弹弓!
而非弓!
再看去……
果然!
弓弦处安置了一个银色的皮兜,用以包裹发射的弹丸。
作为猎人之后,陈澈业务水平不高、见识肤浅,却也粗略能知道点相关的打猎工具。
弹弓威力极大,弹丸容易携带,适合用作短距离的暗器,更适合打猎。
却不常见,原因不外乎两个:
一者巧匠难求,大多工匠制作出来的弹弓难以保证精确度。
行内有一句话:百弩千箭一万个弹弓。
用以说明弹弓制作的困难。
二者练习困难,羽箭是搭在弓弦上射出,不会遭遇任何的障碍。
弹弓不然,弹兜与弓背处在平行状态,极易打到弓背上,徒劳无功之余,还能伤了自己。
肉眼可见,那弹弓的弓背上出现了道道裂痕,大概是这个原因。
丑牛叔早已注意到陈澈的目光,不动声色。
“阿澈,你看什么?我脸上脏了?”
“我看您那张弹弓,并非寻常之物!”
丑牛叔颔首,“不愧是陈老弟的儿子!成,丑牛叔有空演示给你看看!”
“多谢丑牛叔赐教!”
陈澈整理衣襟、肃立、行礼。
“汪汪汪!”
袜仔回来,摇着尾巴,在主人的腿上不断的扑搂着。
小家伙最高兴的事儿,莫过于能跟主人一同进山搜猎。
“阿澈,你这条狗子很不错,双眼有神、微微凸起,最是忠心!”
“原来丑牛叔还能识狗!非但忠心耿耿,更是有搜山的本领,不是任何猎犬能比的!”
“阿澈,进山还得靠亲儿子?不过……我看它也没多大本事!”
一名家奴打扮的青年听了陈澈与丑牛叔的对话,高声的调侃着,惹得众人不怀好意的笑着。
下马威,并没有缺席。
陈澈蹲下身子,揉了揉袜仔的脑袋,并不看那家奴,冷冷说道:
“不是儿子,是我的亲女儿!确实没多少本事,我看……至多能顶三个你!”
狗奴才!
这是家奴听得最多的谩骂,而陈澈的意思是……狗都比他强至少三倍!
轰!
搜山队的人笑得前俯后仰。
“你!”
家奴一步上前。
陈澈起身,施施然的向着他直走两步。
找你麻烦的人永远不会因为你的忍让而收手,只会变本加厉。
陈澈上前两步,是警告眼前的家奴,也是警告在场所有人!
“好了!”
“都不愿进山了是吧?”
“不想滚出搜山队的,都围过来听我安排!”
丑牛叔一句话,算是暂时化解了这一场纠纷。
搜山队连陈澈在内一共二十一人,分工十分明细。
两名经验最浅的分了一把开山刀,遇到荆棘、乱草、杂树,负责开路。
四人专职采药,一直以来都是固定的。
四人掌网,负责围捕飞禽。
两人持棍,打草惊蛇,负责驱赶猎物。
四人带铲子、刀斧,负责布置机关、挖掘陷阱。
剩下五人,包括陈澈,一人分配了一把猎叉,负责最重要的部分:捕杀猎物。
“没有问题的……出发!”
丑牛叔早已走出院子,这句话向来如同口头禅,并无实际意义。
“丑牛叔!他没资格拿猎叉!”
他,指的自然是陈澈。
“欸?!”
丑牛叔停步、回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