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和夏弥仍如往常一样嬉笑打闹,但李唤忆还是敏锐地察觉到对方心里那微妙的情绪变化。
那是种不安全感,来源于李唤忆对青铜与火之王的屠戮。
突然间,本该依附于她、受她保护的眷属强势薄纱了与你地位相当的龙王。
就像你自以为养了一只纯洁无害的小白兔。
突然有一天,这只小白兔开始发狂了。
它露出了隐藏许久的獠牙,不再是任你拿捏的宠物,而是凶野狂躁的猛兽。
甚至还当着你的面将与你同样强大的同类撕碎。
那种反差和突兀极为使人惊悚,带给人认知被打破的冲击力。
人们会对凶蛮的猛虎吃人感到习以为常,却害怕看见温顺的萌宠发狂发野。
恐惧片的最好演员往往是喜剧人物。
“我......我没有办法。”
李唤忆沉闷下来,说道。
“对不起,我害了你的同伴。”
“你在说什么啊?”夏弥看上去浑然不在意。
“拜托,我们龙族之间的关系可没你想的那么团结。”
“我们通过互相吞噬来增强力量,夺取权柄,战斗、厮杀都是常态。”
“你做的很好,没有辜负我的栽培,继续努力哦!”
夏弥鼓励般地拍了拍李唤忆的肩膀,似乎同类的死亡对她来说没有半点影响。
“是吗?你真的是那么想的吗?”李唤忆问道,他想坦诚一点。
“可为什么你没有像之前一样放松了,甚至都......”
李唤忆表情略显不自然。
“甚至都......甚至都......没......没再光着脚。”
在夏弥有些奇怪的目光中,他支支吾吾地说道。
今天夏弥换了一身装扮,穿上了之前从未穿过的白丝袜和白色平板鞋。
这身穿搭其实不是很搭,以往,夏弥都是穿着短裤短裙,光着脚丫踩着拖鞋。
用脚蹂躏起他来毫不客气。
虽然这么说有些突兀,但李唤忆指出这个现象并非是想让她露脚出来看。
他只是举个例子,以此来说明夏弥较之以往的反常。
坐在他旁边的时候下意识地留出距离,坐姿也是曲膝蜷缩,略微偏转向芬里厄的方向,这是极度没有安全感的表现。
还有她的双臂总是不自觉地护住胸前,就李唤忆在卡塞学修读的心理学课程说明,这是潜意识里表示戒备的动作。
不然她胸又不大,老是护着干嘛?
没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夏弥的疏远,她还是刻意保持着一如平常的相处模式。
但这种刻意本身就让人感到疏远。
“呵呵,露出马脚了吧我亲爱的眷属。”
夏弥冷笑。
“你果然是个垂涎本王美色的叛逆之臣,恐怕现在已经在心里筹谋羞辱本王的邪恶计划了吧!”
“真是没想到啊,你居然还有这种变态的癖好!”
她一撇嘴,栗色的刘海如云朵般轻弹,眸子里露出鄙夷之色。
“我只是想说明你的反常!”
李唤忆燥红了脸,辩解道。
“你不用怕我的,再怎么样,我也不会对你出手。”
“我怕你?”
夏弥仿佛受到了极大的羞辱。
“我会怕你?”
“开玩笑吧!我怎么会怕你?”
她连连反问。
“我是龙王欸,大地与山之王耶梦加得欸!”
“你不要以为打败了一个发育不完全的残疾儿就能跟我叫板!”
“像那种水货龙王,我能打十个!”
夏弥跳起来,三两步跑到正趴在地上,看电视看得入迷的芬里厄旁边,伸手一把揪过他的脑袋。
“看见没,你打的那头龙王就跟这个憨货一样。”
她揪着芬里厄,像揪着宠物狗一样把它拉到李唤忆面前,扒拉着。
“看到没,就这种憨憨,智力还不如小孩的痴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