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五章圆觉寺面圣(1 / 2)神探狄仁杰:可汗首页

幽州,小连子山。

山洞之中灯火通明,几百个村民正在山洞内打造兵器铠甲,为金木兰名为恢复李唐社稷,实际上为自己造反做着准备

石门徐徐地打开。那个在长安城土窑里被蝮蛇,千牛卫中郎将虎敬晖救出的刘金,实际上的幽州刺史方谦,在一名丫鬟的带领下慢慢地走进了山洞。

丫鬟领着刘金到了山洞的深处便静静地待在一旁,刘金也随之停了下来,问道:“金木兰在哪儿?”

丫鬟冲前面指了指,刘金慢慢转过头。

一道竹帘徐徐升起,露出了竹帘后面坐在椅子上的一个女人,女人身着红色铠甲,头戴斗笠,让人看不清她的真实面目。

刘金见此,疑惑地问道:“你是金木兰?”

女人笑道:“老朋友,幽州一别,连我的声音都听不出了?”

刘金苦笑道:“这三年,我受了太多的苦,糟了太多的罪。所以,一些事情记得不太清楚了。”

女人说道:“是啊,当年你我在幽州会面,商谈那份名单的事情,想不到内卫突然出现,将你抓走。为了救你,这三年我可以说是绞尽了脑汁。”

刘金冷笑一声,说道:“你倒不如说是为了那份名单更加准确一些。”

女人也不反驳,点了点头,说道:“当然,你也可以这么理解。”

这时,刘金才笑着说道:“不错,你是金木兰。”

前唐的翌阳郡主李青霞,现在的幽州案主使金木兰闻言,摘下斗笠,说道:“当然,我想三年前,我们有关那份名单的协定,应该还算数吧?”

刘金闻言,点点头说道:“我答应过你的,就一定会做到。可我有一个问题。”

金木兰问道:“什么?”

刘金答道:“我被抓后,幽州的情形怎么样了?”

金木兰闻言,笑了起来,说道:“你可真是个老狐狸,怕我不还你的幽州吗。放心吧,它和你在的时候一样,而且,比那个时候更加强大。只要交出名单,你马上又可以回到你的幽州。”

刘金问:“时过三年,我还可以相信你吗?”

金木兰点点头道:“当然可以,我们的目的是一致的,否则,当年就不会达成那个协定。我说的话得对吧?”

刘金沉默良久,最后终于点点头,说道:“名单就在我身上。”

金木兰对此感到很奇怪:“哦?”

刘金说完,就从怀里取出了一个小小的药瓶,接着解开上衣,露出了上身,只见刘金的身上满是伤痕。

金木兰皱了皱眉,问道:“你这是干什么?”

刘金对着站在一旁的丫鬟说道:“把这瓶药水涂抹到我的后背上。”

丫鬟闻言一愣,金木兰命令道:“照办!”

于是丫鬟将药水涂在了刘金的后背之上,不一会儿,刘金的后背上出现了一行行的蝇头小楷!

金木兰看到之后,笑着说道:“好,好,好!刘先生不愧是当年越王的高级幕僚!只凭这一手,就足可以说的上是惊世骇俗!”

刘金得意洋洋地说道:“所谓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三年来千牛卫对我严刑拷打,试图从我的口中得到这份名单的下落,可这些笨蛋就是想破了脑袋也想不到,名单就在我的背上!”

金木兰看的啧啧称奇,对着丫鬟道:“春香,马上将名单拓下来!”

待春香拓下名单之后,金木兰让人送刘金去休息,她则是一个人仔细的端详着这份名单。

这时另一个丫鬟从洞中穿过,待走到洞穴深处后,停了下来,对着竹帘后正看着名单的金木兰说道:“主人,于风回来了。”

金木兰收起名单,说道:“让他来见我。”

丫鬟领命而去。

不一会儿,丫鬟领着一个黑衣劲装大汉进入了洞内。

黑衣大汉拱手说道:“主人,我回来了。”

原来这个黑衣大汉正是先前被金木兰派去刺杀狄仁杰的于风。

金木兰问道:“事情办的怎么样了?”

于风闻言低下了头,说道:“我们按照计划,让李元芳找到了狄仁杰,我们也确实是在绛帐县外树林里埋伏好以后等到了狄仁杰。

可是……,我们埋伏的那人不是狄仁杰,是李元芳,尽管我们拼尽全力可是还是没能留下他,我们的弟兄反而让他杀了个精光。

等我发现我们的人都死了,属下马上率领手下去袭击绛帐馆驿,全歼了馆驿中的所有人,派人检查了所有的尸体,但是……”

金木兰闻言,大怒道:“没找到,是吧?”

于风只能点点头。

金木兰狠狠地一拍桌案,骂道:“连个糟老头子和一个身受重伤的废人都对付不了,废物!你们真是一群废物!”

于风低头不语。

领导正在气头上,现在说啥都没用,乖乖挨骂就行了。

怔怔盯着地面出神,他脑海里不由自主地浮现出昨晚看到的那一幕。

场面堪称惨烈。

马车四分五裂,有几个兄弟甚至已经不完整了。

其中一個连人带马被劈成几截。

饶是于风这种常年打打杀杀的江湖中人,看到这种场面也不由得倒抽一口凉气。

于风也只得拱手说道:“属下无能,请主人责罚。”

金木兰摇了摇头:“事已至此,责罚你又有什么用呢?万幸的是,狄仁杰并不知道我们的身份,现在名单到手,此次出击的任务可以说是圆满完成。立刻下令销毁所有痕迹,所有人退回幽州,没有我的命令绝不能擅自行事。”

于风赶忙回道:“是。”

金木兰喃喃道:“没有任何痕迹,狄仁杰就是再厉害也破不了这无头悬案!”

就在这时,突然有金木兰手下来报:“主人,方谦、吴益之那边来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