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伊丽莎白为了治愈自己心灵的创伤,休学去周游美国,准备在旅途中,寻找到爱情的真谛。期间遇到了其他人,发生了不少事情。她每到一个地方,都会给杰瑞米寄来一张明信片,述说她的所见所闻。
当她终于寻找到想要的答案,回到纽约,又来到了杰瑞米所在的咖啡馆,两个人便在一起了。
厚厚的一本剧本,其实就写了这么一个简单的故事。
莫名让陈诺想起当初他复习两个月,月考就能考600多的往事。
不是他天才,是题太简单。这次也不是剧情有多复杂,是字又大又宽。
王嘉卫说,这是他这辈子第一次拿着剧本拍戏,因此心里忐忑。陈诺觉得,要是王墨镜真照搬这个本子去拍戏,那不扑才怪。
这种故事有什么意思!?他是真看不出来。
不过,他只是一个演员,又能怎么办?
一个演员就别操导演的心了,还是先演好自己的戏。
陈诺在电影学院上了半年的学,各种演技流派也接触了不少。跟半年前相比,其实他在很多方面都有了一些进步,比如每天早上的台词练习让他的气息稳定了一大截,比如他初步了解了各种表演理论以及表演方法。
他现在对他的天赋,也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
他其实是一个典型的沉浸式演员,和他类似的,有丹尼尔·戴-刘易斯,有小李子,有希斯莱杰。
按李迩的说法,这样的演员容易出好戏,但是也最伤身体,神经病和沉浸式演员往往只有一线之隔,他们就是在这中间走钢丝,一不留神就会偏向另外一边,那时就是万丈深渊。所以,能不用沉浸式的演技方法就最好别用。
可是事到临头,陈诺还是选择了这个他最熟练,也是最有把握的办法。
因为他觉得,好像是因为重生的缘故,他的心灵似乎比一般人更加坚定强大,对他而言,这种演戏方法,造成的伤害比较有限。就像当初的哑巴,他在啥都不懂的情况下,也屁事没有。
其次,他觉得这次的角色,跟他年龄相仿,也都是大学生,想要入戏肯定非常轻松。
事实也是如此。
这天,陈诺拉着齐云天到了曼哈顿的街头。
看着左前方建筑物上那两面NYU的旗帜,齐云天无奈的说道:“纽约大学很大的,它就没有校区,整个曼哈顿都是它的地盘,你要体验在纽约大学上学的感觉,你不可能拉着我把曼哈顿走个遍吧?”
为什么不可能?这点事都做不到,那还当什么演员。
接下来,陈诺花了几天时间,从早到晚的走,不仅把曼哈顿的NYU建筑都走了个遍,而且途中每次遇到NYU的学生,他都会目不转睛的盯着人家看。
从头到脚,再从脚到脸,看神态,看步姿,看他们说话的表情,看他们看待世界的方式,看他们其中一些人骄傲又神气,也看另一些人脚步匆匆,低头疾行。
他看得很仔细,专注得有点吓人。
最开始,有几个学生就被吓到了,还差点报警。要不是齐云天及时上前解释,可能他戏没拍成,先要去警局录个笔录。
不过到了后来,他再怎么看,也没人报警了,反而偶尔会有好心的学生问他,是不是找不到去哪上课了?要不要一起走?
王嘉卫说,让他看完剧本之后,把剧本里的东西通通忘记。
在这过程中,陈诺做到了。
他忘记了剧本,忘记了台词,忘记了里面的镜头和动作。
他只记得,他是个纽约大学的学生,家境贫寒,他每天都走在曼哈顿的街头巷尾。他知道每一栋纽约大学建筑物的位置,他也知道每个建筑物之间需要走多久。
他喜欢吃蓝莓。因为他来自密歇根,蓝莓是他家乡的特产。为了把路费省下来,他已经一年多没有回去了。
他想念他母亲,想念他二楼房间里那一张充满橡木香味的床,想念墙上布鲁斯李的海报,想念童年手工作业做的小木马,也想念他在上初中的弟弟妹妹。
他叫杰瑞米,现在在一家餐厅打工,交往过两个女朋友,但都已经因为种种原因而分手。
现在他处于空窗期,感觉对爱情失去了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