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溪看这个二百五县令不分青红皂白,死认她是小偷,她急了,干脆就推脱道:“我跟那小偷根本就不认识,你却一口咬定我跟他是同伙,好,既然你这么说,我还能说什么,我是不会帮你找小偷的,那有自己人出卖自己人的道理。”
本来林溪只是一个证人,若是县令要她帮忙查找凶手,她是可以帮忙的,可这样的帮忙是代表她的热心和善良,但是项城县令却人为她是小偷的同谋,让她戴罪立功,性质就变了。
项城县令又拍了一下醒堂木道:“你若不愿协助本官查找你那个同伙,本官就把你压入大牢。”
林溪气急,再次申辩道:“什么叫我的同伙,我都说了多少遍了,金簪是我捡的,不是我偷的,除夕夜我确实见到那个贼人了,大人若是要我帮忙抓贼,也是可以的。但是,我再次声明,我跟贼人一点关系都没有。”
项城县令冷哼一声,便问道:“一派胡言,金簪就是你偷的,一定是你们分赃不均,你才把偷来的金簪上交,想让本官去捉拿你的同伙。你好落个清白,独吞剩下的财务。说什么一点关系都没有,简直就是狡辩。现在这个世道,那有人见到这个好的东西不占为己有,还上交官府的道理。”
林溪无语了,她想不明白,好好的拾金不昧,怎么就变成小偷的同伙了,再看看那个金簪,虽然是个好东西,她虽然现在也很穷,可她更明白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能要的道理。
这个连现代小学生都明白的道理,怎么到了项城县令的嘴里,竟然变了味儿了,捡到财物不上交,反倒成为私有,这难道就是南越人的道德水准吗?
“无论如何,金簪就是我捡的,不是偷的,大人若是实在不相信,我也无能为力。反正除了金簪,我没有见其他的东西。”
林溪气的不想跟这个糊涂的县令说话了,反正只凭这个小小的金簪,顶多把她压入大牢关她两天,她才不会帮这些人找那个小偷呢,她甚至觉得这个小偷偷的太好了,劫富济贫,为民除害。
项城县令看林溪不服从他的命令,也不配合,恼怒不已,下令把她给压入大牢,林溪被衙役推搡着,一把推倒在地,就听叮铃一声,一个玉佩从她怀里掉了出来。
那衙役以为又是赃物,赶紧去捡,却看到那玉佩滚到了柳月欣的脚下,被她弯腰给捡了起来。
但听柳月欣一声惊呼:“娘,表哥的玉佩怎么在她身上,这么贵重的东西”
张仁俊竟然给了她,柳月欣的心里更不好受了,酸涩无比,厌恶的瞪了一眼林溪。
张柳氏却机警道:“还说你不是贼人的同伙,这个玉佩也是我的,是跟我那些首饰放在一起的。”
林溪差点被噎的喘不过气来,这女人真是睁眼说瞎话,明明是张仁俊亲手交给她的东西,怎么就成了这个女人的。
“胡说,这是张公子亲自交给我的,怎么会是你的东西?快还给我。”
张柳氏冷冷讥讽林溪道:“张家的玉佩,只能张家人才有,凡是拿着这个玉佩的人,可以随时随意在银庄或者张家的店铺拿东西,只需记个账目,不用掏一文银子,这么贵重的东西,仁俊怎么可能交给一个外人,分明就是我的,就是你偷的。哼!”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