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冲天紧锁眉头,如此漫长的光阴,此人竟还不领悟他不愿投入商会的坚决,不过也可谅解,毕竟常人若非痴愚,总会投入萨班尼亚商行的怀抱以求更多的财富。
纵使帝国法规已然成型,当今世道对那些初露头角的小商贩仍犹如磨石般坚硬。权贵的领地犹如繁星点缀,新兴商人常被重重压榨,生计艰难。富甲天下倒不如安居一方沃土,当个地主,何必奔波劳碌,以贱卖商品来维生。
土地之利尚且可盈?哪有领主贪婪剥削之深重。
“不必焦急,尚有一物推介于你。”
“还、还有……?”韦尔斯瞠目结舌,无言能表内心震撼。此非观念滞后,这些未见未闻之物突现眼前,仅未把韦尔斯吓倒已显心智坚韧。
“自然还有。”燕冲天自盒中抽出一圆珠笔,再取一支中性笔。此次他带来的只有这两款笔。
它们看似普通的短棒,韦尔斯却不敢小觑,这出自燕冲天之手,其中很可能蕴含惊人宝藏。
“此称圆珠笔,笔端流润,宜书滑平之纸面,书写速度快捷,字迹繁多如山峦连绵。”说着,燕冲天随手在白纸上挥毫勾勒。
韦尔斯眉心微蹙,这小棒的功能并未有想象般神奇,与寻常的羽毫并无大异。
“你或许认为与羽毫相比它并无所长,但我要告诉你,此笔无需墨汁,却能在整幅纸上洋洋洒洒,书满四十面。”
“四十面?”韦尔斯惊讶,四十面满幅的字迹,所需的墨量可谓颇丰。此笔粗细仅及小指,其中竟真能容纳如此墨量?
即便不信,此话出自燕冲天之口,韦尔斯却发现重要之处——笔下的字迹不会因水分过重而在纸面上晕开。这也是为何魔法典籍需要用尽大量纸张,纸面上无法记录过多的信息,往往一段魔法注释便需厚重的六百页书作记。
若是以此笔录下魔法,单一面所载,足抵十余面之多,此举堪称妙策。只是,如此精致之物价格必定不菲。
韦尔斯不明是否贵族会对购买毛笔有兴趣,此事有别于纸张,非所有贵族热衷书写,许多人出身数代贵族,已失落初代才情。
“大人,这些商品让我非常满意,我诚恳邀请你加入萨班尼亚商会,定会让你不留遗憾。你的这些发明将以最优价值售出,换取的财富将令国家自愧弗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