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就是那个玉坠,她还以为是一次性消耗品,给她止了血就消失了。原来,是被她的血吸收,然后她就拥有了这个功能吗?
只要碰一碰别人,就能知道那人有什么病,这她岂不是相当于成为一台x光机?
难怪小泥鳅用那么鄙夷的眼神看她呢!
见孟雨突然不说话,赵素素还在安抚她:“阿雨乖,娘亲下次去镇上给你买好吃的!”
孟雨从震惊和狂喜中回过神,娘亲的病,她得去抓药,所以,人参是非卖不可了。但是,看赵素素的样子,她有些无奈,要是现在拿出那株人参,不知道会不会吓坏了娘亲。
曹书清那个渣渣盯着人参,要是让娘亲去卖,搞不好曹家人又出幺蛾子。要不,她干脆自己去?
三岁半真是她的硬伤!
不过,大姐头不怕困难。
孟雨想,还是自己跑一趟。
吃完午饭,赵素素就让孟雨回家。
孟雨口中应着,却没回家,直接往镇上走。
不过一两里远,赶在天黑前回来,她可以的。
抱着小泥鳅,迈开小短腿,孟雨撒着欢往镇上跑。一边跑还一边问:“小泥鳅,那个玉坠子是金手指是不是?我现在能给人看病了是不是?”
小泥鳅照样拿屁y股对她,表情更加傲娇了。
孟雨哈哈笑,她有小泥鳅,还有了金手指,这日子,简直爽歪歪!
到了镇上,孟雨才发现自己想的有点简单。
人参不是食材,酒楼是肯定不会收的。
她不认识镇上的人。
找药铺她觉得不现实,她太小,药铺收她的药,搞不好还要问来处,而且让他们印象深刻。她只想闷声发大财。
她撸着小泥鳅头顶的软毛,在心里叹气。
这么个小镇,对她这个三岁孩子来说,竟然那么大,那么大。
不过她也不急着卖人参。
正好她来这个世界,还不知道这个世界的物价,也不清楚除乡村外别的地方的情况,就在镇上逛逛,了解一下吧。
这样以后赵素素要来镇上做生意,她也能提个意见。
从镇东头逛到西头,孟雨都走累了。
“所谓修身在正其心者,身有所忿懥,则不得其正,有所恐惧,则不得其正,有所好乐,则不得其正,有所忧患,则不得其正……所谓齐其家在修其身者……此谓身不修,不可以齐其家。”一阵琅琅的读书声突然传进耳中。
孟雨眼睛一亮,私塾啊。
她还没见过这个时代的私塾是什么样的呢。
上次那个周夫子带着他的学生,都是斯文的样子,他那个学生,穿的料子一看就不普通。说不准就是个有钱人。
孟雨拔步就往私塾方向跑。
私塾的大门开着,孟雨听着读书声,跑到窗下。
里面的学生只有四五个,都是十岁以上的。前些天那个锦衣少年,并没有在其中。
孟雨听着那些读书声,没什么感觉。
她一个三等院校的学渣,听得懂才怪。
“小妹妹,是你呀,你在这里干什么?”
孟雨回头,对上一张含笑的脸。
和那天在酒楼看见的不同,他眉眼微弯,双目灿亮,仍是锦衣长衫,因着他俊美的长相和一种独特的气质,使他更添几分贵气。
孟雨也弯起眉眼:“大哥哥,我听他们唱歌!”
“那不是唱歌,那是在读书!”穆云景失笑。
“哦!”
“那你听懂了吗?”他的声音挺温和。
孟雨毫无心理负担地摇头。
穆云景笑起来:“你家大人呢?你一个人跑来这么远?”他注意到小丫头今天穿了一身新衣,不再是补丁叠补丁的了。
孟雨想了想,抬起头:“大哥哥,你手里有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