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匆匆。
顺利解决钱财问题后,孙达晟在小镇一角租了一间偏僻院落。
每日演习棍法、身法与两项神通,等待着血脉升华的完成。
偶尔出门也一直维持着沉默寡言的低调形象,除了和集市摆摊的刘姓青年相熟外,也就与偶尔能在出城路上碰到的胡红比较熟悉。
这种平淡的生活持续了一个月。
直到今日,血脉升华还没完成,技能熟练度经过大量重复性练习倒是有了突破性的增长。
【技能:轻棍(熟练度:略有小成1/100),重棍(熟练度:登堂入室29/100),身法(熟练度:略有小成16/100)】
“轻棍终于也达到略有小成了。”孙达晟满身大汗的将金石棒扔回武器架,揉了揉酸痛的双肩,瘫在院边碎石堆中的躺椅上。
历时一月的艰苦训练中,孙达晟已经摸索出熟练度提升的换算公式。
技能在登堂入室水平,专心全力练习百遍可提升一熟练度。
技能在略有小成水平,专心全力练习千遍方可提升一熟练度,难度足足提升了十倍。
不敢想象后面万遍、十万遍才能提升一点熟练度的时候该怎么熬上去,好在还可以通过精魄提升。
可惜月前才到手的二十五两银子快要花完了。
正常五口人家一个月的花销都用不了一两银子。
但孙达晟光是租住三个月院落便花去十两银子,加上练武耗资巨大,每日的药材、木桩消耗的很快,甚至有一次练到兴头上还换过一次地砖。
以至于现在都不敢再购进木桩,只是每日出城去荒地挑选坚固耐造的石头作为替代。
“咚咚咚……”
伴随着院门敲击声,一道清朗豪迈的声音传来:“孙老弟在吗?我带了两壶好酒。”
“来了。”
孙达晟应了一声,抬脚将地上的细密碎石踢到院角,起身去迎。
“刘兄今天怎么有雅兴光临寒舍。”
“你以为我想来啊,每次进来都是满地碎石,真埋汰。”刘德才摆摆手,叫住要出去的黑衣少年。“哥哥今天找你有事,不去酒楼。”
“请进。”孙达晟失望的叹了口气,将刘德才引进屋。
“你小子,就是想吃穷我。”刘德才虽然看不见少年黑布下的表情,但一个月的交心相处下,已经能从少年说话的语气感受到他的心情了。
“哪有。”
被识破了内心想法,他有些尴尬的挠挠头。“什么事,尽管说,力所能及的我都会尽力。”
刘德才没有直接开口,而是起身将两壶酒温上。
“王氏当铺的掌柜昨天夜里死了。”
“掌柜?”孙达晟早就忘了还有这么个人。
“就是你刚来县城时,你去典当东西的那家当铺掌柜,那个老王头。”
这一提醒就让达晟回想起月前的经历:“他怎么死的?贼人杀害,还是有邪祟作乱。”
刘德才将酒水倒入海碗,回忆道:“老王头被发现时,像个临盆的孕妇,看上去是涨腹而亡,但仵作验尸时发现其腹中有大量皮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