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冬的上午,奚午蔓脊背挺直地坐在靠窗的扶手椅上,阳光照亮的那一半清妙面庞如无暇白玉,浓密翘长的睫毛下,茶色眼睛比琥珀更透亮,单纯得仿佛谁都能一眼就看穿她全部心思。
对比之下,她另一半隐于阴影中的脸,格外忧郁与狠戾。
狭小的房间内,充斥着浓墨与淡淡的血腥味。
奚午蔓白色羊毛大衣上的血迹早已干透,她握着羊毫小楷笔的手已冻得通红,运笔却依旧行云流水。
她藏在衣袖中的左手一点点推动宣纸,让阳光刚好照亮她即将写字的地方,给她的手一点点温暖。
圆桌上已堆有一公分厚写满字的宣纸,每一个字都颇具可大《灵飞经》的神韵。而她写的是《太上感应篇》。
她不知道这十三年来,抄过多少遍《太上感应篇》,也不知道为什么每次奚午承生气,都把她关小黑屋抄这东西。
奚午承对她的字有极严的要求,以至这么些年下来,她的书法达到了很高的水平。
她随手写的字,折合每尺一百二十万元。当然,她不知道其中是否有奚家的炒作,也没兴趣知道。
那与她无关。
她只是一个孤儿,六岁被奚午承带回奚家的别墅,从此以奚家千金的身份活跃于大众的视野。
天生丽质,多才多艺,奚家团宠,万众瞩目……
近十年来,各大媒体对她的夸赞从未间断,即使在她赴法留学期间,国内也时常有她的热搜。
喜欢她的很多,骂她的更多。而她则认为,那些喜欢她的,骂她的,都不过是奚家资本炒作的结果。
即使是现在,她真的如许多年前各大媒体就宣传的那样优秀,也并不认为没了奚家千金的名头,还有任何人会捧着她。尤其在遍地精英走的A城。
人们对她的好脸色与奉承,都是看在奚家的面上,准确说,是看在奚家的权势与财富上。
穿着绒拖鞋的双脚连同只穿了白色阔腿裤的双腿都早已失去知觉,奚午絮只走了那么一下神,腿脚连带着冰冷的小腹蓦地生疼,她的脸蛋冷得毫无血色,额上却一下爬满细汗。
门被无声地打开,一股暖气涌了进来。
奚午蔓听见女佣的声音:“先生回来了。”
她写字的手蓦地一僵,“善”字的最后一笔竟歪得出奇。
她立马抓起那张纸,揉成一团,扔到门后的角落。
那纸团却偏离她预期的轨迹,落到了门口,碰着一只铮亮的棕色男士尖头皮鞋的鞋尖。
皮鞋与纸团都静了半秒,只半秒,纸团被皮鞋鞋尖轻轻往前踢了一下,随即一只骨节分明的大手将它捡了起来。
奚午蔓僵坐在椅子上,紧紧盯着纸团被缓缓摊开,一点点凑近一张醉态十足的脸。
“呵。”粗重的声音从男人喉间传出,“让你静心思过,你就静出这么个东西?”
浓烈的酒味很快充斥整个狭小的房间,奚午蔓指间捏着笔,做好准备面对接下来发生的事。
“我在跟你说话。”男人迈着醉步走近奚午蔓,居高临下地盯着她的脸,“你为什么不理我?”
这种情况,说话就会挨打。奚午蔓知道。于是,她微垂了眼睑,保持沉默。
“回答我!”男人猛地把那张皱巴巴的纸拍在大理石圆桌上,震得砚台中没结冰的墨汁飞溅出来,也震得奚午絮的身体不易察觉地微微一抖,手中毛笔落到地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