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4章 新发现(1 / 2)七零:霸道村花干翻所有玛丽苏!首页

288也是一笔不小的钱了。

这样说吧,现在大家伙挣的都是公分,在(收成好)的情况下,一公分大约等于一毛钱。

满打满算,一个成年的男壮劳力,一天也就是一块钱。

但是,农民嘛,看天吃饭,刮风下雨,干旱啊啥的,都会影响收成。

一个人平均下来,一个月(撑死)也就25元左右的收入。

288将近300块了,那得是一个壮劳力,将近一年的时间,才能挣到的。

再说了,这只是挣,你不吃不喝了?

除了这些彩礼,还有一辆凤凰牌的自行车,一辆也得150,手表买的是上海石英牌的,一块手表少说也要80块。

在农村娶个媳妇,给60块,都叫高彩礼了,更何况这288的。

这算下来,他们老姜家,娶个儿媳妇,竟然前前后后的,一共花了500多块!

姜老婆子之所以愿意出这么多的钱,完全是因为小儿媳妇的工作,这年头,工作可是世袭制啊,可以代代相传的那种。

500块钱,听起来很多,但是别说娶媳妇了,你在外边,就是买一个工作,也只会更多,不会更少。

这样一算,不但不贵了,甚至还是他们占便宜了呢。

但是,这些,村里人不知道啊,也许知道了,但是不愿意细想呢。

“我的乖乖,这么多钱,怪不得老二家的不愿意呢,这搁谁谁能愿意啊。”

“就是,娶个媳妇几百块都出了,孙女有病几块钱不愿意给,这要是我,我也不乐意。”

“就是,怪不得姜早人家不干呢,要我,我也不干。”

“.......”

姜老婆子被他们议论的,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

她也试图想要解释一些什么,但是到底难敌众口,很快就被他们给压制了下去。

就在这个时候,姜早却在人群中,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诶,是谢忱呢,看来野猪已经卖掉了,今天是来找她分钱的!

要说这世界上,人人都喜欢的东西是什么,那无疑就是钱了,嗯....哪怕不是人,也是喜欢的!

姜早看着对方的方向,不着痕迹的点了点头,意思是她知道了,马上就过去。

十四五岁的小男生也不着痕迹的点了点头,然后从一条小道上离开了。

姜早这边和自己的父母打了个招呼,也离开了,“爸妈,我四处转转,你们先回去歇着吧。”

姜爸爸和姜妈妈点了点头,“好,你去吧。”

“早点回来啊,注意安全。”

注意安全这句显然是姜妈妈说的,现在的姜早在自己爸爸的心中,已经和大杀器一样没什么区别了,根本不担心自己闺女在外边会受欺负的。

自己闺女,不欺负别人就不错的了。

姜爸爸:= =。

姜早很快就追上了前面那个小小的身影,也不算小,但是...她这边的意思是,看上去很弱小的样子。

“谢忱,你把猪肉都卖了吗?”

她这次抓到的野猪,比第一次抓到的还要大,大约有个400斤的样子吧,因为知道这次是要卖钱的,所以她特意抓了最大的一头!

谢忱点了点头,他依旧穿着一件破烂的衣服,“都卖掉了。”

他甚至跟姜早解释了一番,“野猪的价格没有家猪的价格好,一方面是因为味道的原因,另一方面就是,这毕竟是私底下卖的。”

供销社的猪肉是八毛钱一斤,野猪肉的收购价格是五毛钱一斤,值得一提的是,这个时候的肉,不分位置,也就是说里脊、排骨和五花等等,都是一个价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