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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故乡

林书歌走到床前,拿起手机插上电源,等了一会儿,长按开机键将手机打开,瞬间上百条信息蜂拥而来,其中大部分都是他妈妈发来的,以近一周的最为频繁,其次是他的好兄弟李少华的。过滤掉广告信息,林书歌先打开母亲的信息,一边看,一边泪水忍不住落了下来,想到自己离开一个月,音信全无,母亲一定担心坏了,赶忙给母亲打去电话,刚响了一声,电话就被接通,母亲的声音在耳边想起:“喂?是凯凯嘛,是不是凯凯,你倒是说话呀!”

“妈,是我。”

“是凯凯,你臭小子,你死哪去了啊?你知不知道妈妈有多担心你,你到底去哪了?”

“妈,我前段时间去西南旅游,在山里面迷路了,山里没信号,后来遇到山民收留了我,不过那时候那边下大雨,山体塌方,路都断了,我就一直被困着了,这刚出来。”

“......又编瞎话,别以为妈妈听不出来,你到底去哪了你跟我说实话。”

“妈,真是这样,前段时间刚丢了工作,心情郁闷就想着旅游散散心,没想到出这事儿,倒霉事儿,全让我遇到了!”

“......哎,你不愿意说就算了,妈不逼你,那你现在在哪,安全么?能不能回家?”

“能,我现在已经脱困了,我这就回家。”

“还脱困,我看你是到天上了!赶紧给我回来,然后跟我去警察局销案!”

“你报警啦?”

“废话,怎么都联系不到你,我能怎么办!你赶紧回来!你什么时候能到家?”

“我已经在回去的路上了,最晚明天就到家。”

“还要明天,你速度快点你听到没有,晚上给我打电话听到没,明天早上也给我打,听到没?问你话呢!”

“听到了,妈,听到了,您放心,我肯定按时打。”

“嗯,行吧,我先挂了,你记着打电话!”

“好的妈,我记着了。那我先挂了。”

“嗯。”

林书歌挂掉电话,心想这算是圆过去了,别管多离谱,理由总要有的。放下心事,困意渐渐袭来,林书歌也没脱衣服,拉起被子就这么睡了过去。

林书歌原名叫林书凯,他的妈妈叫楚菊是管件厂出纳,在林书歌5岁时,厂里效益不好,就下岗了,那时候林书歌父亲还在,就托人进了棉织厂里当会计,还是管出纳。再后来林书歌父亲去世,母子俩相依为命,那段时间家里很是困难,母亲白天上班,晚上下班就去小学门口街边摆摊卖些零零碎碎的小玩意儿,那时候正是城乡发展的转折点,大批务工人员进城。林书歌所在的城市是四线小城市,情况并不太严重,虽然很多人都去往大城市,但附近乡下的不少人进入小城倒是填补了不少空缺,所以楚菊的小买卖做的倒是并不艰难,勉强能养活娘俩。

楚菊年轻的时候长得很好看,也曾被评为厂花,人都是视觉动物,从小就是,小孩子也喜欢长得漂亮的阿姨,所以楚菊的生意慢慢的开始好了起来,不过好景不长,那时候城市人员流动大,人员管理也松懈,治安比较混乱,就给了这些社会毒瘤滋生的土壤。楚菊生意好,人长得也好看,附近的小流氓就盯了上来,起初只是拿点小玩意儿,讹点小钱,后来就开始变本加厉,要的越来越多,他们娘俩孤苦无依,实在没办法,楚菊只好放弃了小生意,给林书凯办了转学,卖了老家房子,娘俩孤身来到省会城市,希望能有个活路。从此林书凯改了名字叫林书歌。不过小时候叫凯凯叫习惯了,就一直这么叫着。

次日一早,林书歌突然惊醒,赶忙拿起电话,给母亲打了过去。

“喂,儿子呀,到哪啦?”

“中午前应该可以赶回去。”

“那好,妈妈去买点肉腌起来,中午给你下臊子面吃。”

“多放点土豆丁,还有,妈你再买点窟窿菜,凉拌了吃。”

“行,你快点回来。”

“嗯,知道了。”

挂了电话,林书歌起床洗漱,刮了刮胡子,就收拾好行李出门。

现在是早上7点他租住的地方在WH市,家则在ZZ,虽不在一个省,但坐高铁,3个小时也就到了。

当林书歌来到家小区楼下的时候,时间刚好走到11点,看着这熟悉的一切,想到自己之前一个月的经历,仿佛隔世。调整了下心情,林书歌抄起行李,也不等电梯了,直接走步梯,现在不同以往,以前的林书歌坐办公室,朝九晚五,活动少,就有些胖,本来就不是很高,170的身高,体重也是170斤。

现在的身体经过数据化锤炼后,体重降到了130斤,浑身肌肉紧凑,爬20楼2分钟不到,这还是他属性被压制的结果,来到自家门前,按响门铃。

“来啦”门后响起林书歌母亲的声音。不一会儿,房门打开,楚菊带着个围裙出现在林书歌面前。

“儿子你可算回来了,让妈妈抱抱。”楚菊说着话,声音哽咽。对于一个母亲来说,孩子无论多大,始终都是自己的孩子。特别是林书歌这一代,都是独生子,父母将所有的爱都给了孩子。而林书歌和楚菊母子俩相依为命,感情更是深厚。

“臭小子,没有你,妈妈不知道要怎么活,你这次回来多住些日子吧,多陪陪妈妈。”林书歌怀里,楚菊请求般的问道。

“妈,我这次回来就不走了,以后都陪着你。”

“真的?!儿子你不骗我?!”

“是真的,我这次回来就不走了。妈,咱进屋说。”

“哎哎,进屋进屋。”

林书歌来到自己屋里,虽然他这两年很少回来住,但屋里依然很干净,各处摆设还是她记忆中的样子,显然他的妈妈经常来打扫。

林书歌放下行李,脱掉外套,从衣柜里拿了套便服换上,穿着拖鞋走出了卧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