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要把这碗饭,给捧的稳了。
只要不是传说中的仙人——只要是个人,他就得吃饭。
只要吃饭,就要赚钱买粮食。
欲望越大,想做的事情越多,需要的钱就越多。
那,这碗饭,就更不该丢了。”
“钱钱钱,说一千道一万,就是个钱的事情!
这世道,钱,就是人的命!”
程远城说到这里的时候,已经恢复了之前淡然自若的气质。
“咱们老程家一大家子人,除了咱们这支,还有你二叔三叔四姑五叔,还有我那群跟着我风里来雨里去的老兄弟老姐妹们。
咱们要是把饭碗丢了,他们也得跟着咱们喝西北风去。
所以,这碗饭,咱们要端得住,也要端的稳——
你一定要和陈厌胜成为很要好的朋友。
你要关心他,逢年过节要送礼品,礼品不能随便买,至少盛京城本地的东西就不要买了。
想办法高点新奇的,搞点他需要的。
投其所好,但不求得制其命。
要让他明白,咱们是他的真心好朋友。”
说到这里,程远城眼神里出现了一丝凛冽。
“至于他不喜欢的,咱们也一定不能喜欢。
老三的事情,你去处理。
务必让他再也不能耍那套龌龊了。”
这句话说出口,顾盼之不由看了一眼程远城,感觉有些口干舌燥。
义父的意思是……要对老三下手吗?
他心下凛然,立刻意识到,义父把这件事交给他处理,极有可能是对他的考验。
老三是义父的亲儿子,处理的不能太过。
可老三那套不为外人道的东西,又要下狠手整治。
用几分力道,如何拿捏,才能让老三消停下来,又不至于让义父心里难受呢?
这其中的门道,就要仔细考量。
接着,程远城开始向他详细介绍自家的生意,将一些关窍交给了顾盼之,让顾盼之大开眼界。
父子二人就这么把酒详聊,一直喝到午夜。
……
……
两个时辰前,离开程府的马车上。
“其实我始终不太明白,你为什么会待在帮派,给帮派养狗。”
陈厌胜看着低着头的狗剩。
陈厌平则再次回到了陈厌胜的帽子里,打量着面前这位故人之子。
由于从小在盛京陈氏荒神府长大的原因,狗剩吃的很好,身材高大,身体很健康,比他的父亲要壮上一圈。
陈厌平之前在很偶然的情况下遇到过他,两人之间寒暄几句,陈厌平就对这个不善言辞的年轻人产生了好感。
喜欢狗的人,心性再差,也差不到哪去。
再加上狗剩在盛京城的市井江湖里厮混的时间长了,有了自己的人脉和圈子,说不定能知道一些其他族人的下落。
所以他给陈厌胜推荐了这年轻人。
“人要吃饭的。”
狗剩用很简单的道理回答了陈厌胜。
“我要吃饭,盛京陈氏没了,我就要去外面讨生活。
我爹当年也是一样,巨鹿国没了,他就要给盛京陈氏打工,讨一口饭吃。
都是讨生活。
给谁打工,都是一样。”
陈厌胜不喜欢这么厌世的回答,他说出了赌气一般的话:
“可盛京陈氏没逼你们父子做过什么,程家的三少爷就不一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