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朗伸手把两人拦开,劝阻道:“别闹,我们进去多拿点弹药和装备,救援要用。”
“救援?你们去救谁?”梁龙问。
“希尔顿酒店的驻守人员,他们知道军方没沦陷的撤离点在哪。”白芊袅解释道:“现在酒店外全是丧尸,所以我们才过来找枪。”
“丧尸…原来你们都这么称呼那些疯子。”梁龙垂眼沉吟:“看来政府早就决定彻底放弃上海了,连我们警方都没接到撤离的通知。”
“那你和我们一起走吗?”李朗看了看四周:“待在这也不是办法吧。”
梁龙单手扶墙,皱眉思索片刻,脸色坚定道:“行,我跟你们走,大伙把枪都搬进越野车里,能搬多少就搬多少。”
陈子沐有些懊悔的摇头:“恐怕来不及,我们来的时候把尸墙给撞塌了,有不少丧尸已经开始往墙内聚集。如果开枪击杀丧尸,再组织人手搬枪,可能会把附近的丧尸都吸引过来。”
李朗背靠墙壁:“我和你的看法相同,我们必须尽快离开,待的越久处境越不利。”
梁龙转身跑向楼梯,对众人喊道:“我去盯住广场,有情况第一时间通知你们。”
“好,大家抓紧时间,尽快武装自己,二十分钟后我们集合。”
说罢李朗走进枪库,拉开枪柜着手挑选枪械。
看着五花八门的各种枪支,他终于理解女生为什么爱逛街。
并非是男人不爱逛街,而是没碰见喜欢的东西。
哪个男人能拒绝众生平等器呢?
李朗首先取出一把九二式手枪,外加十盒9毫米子弹、黑色枪套,拆开子弹盒,把原弹匣和两个备用弹匣装满。
每盒子弹三十发,总共三百发,能装填二十次十五发容量的弹匣。
他将枪套戴在右侧大腿,手枪插进套中归位,八盒弹药装进背包,零散的半盒子弹则放进夹层。
手枪只能提供短距离的有效杀伤,也就是五十米以内,主要用来防身和清理落单丧尸。
我还需要一把能近能远,对付成规模尸群的杀器,无论是掩护队友或者开路,都非常有必要。
步枪、霰弹枪、狙击枪、冲锋枪,到底要选哪种呢?
经过几秒钟的考虑,李朗最终选择综合性能最强,能够适应各种环境的步枪。
从枪柜罗列的一排九五式中,李朗挑中绿色军火箱里淘汰的八一杠。
八一自动步枪,弹匣容量三十发。原型是世界著名枪械Ak47,由五六式半自动步枪发展而来,采用7.62毫米子弹,枪托可折叠。
作为一把在我国服役超三十年的传奇老枪,李朗选它的主要原因有三点:射击精度高、操作难度小,最重要的是易维护,简单来说就是皮实耐造。
他打开墙边堆叠的绿色弹药箱,内部是两个银色长方形铁盒,盒子中各有十五个黄色纸包,每包则装有三十发7.62子弹。
李朗按照惯例,将三个弹匣装满,再把十盒子弹塞进背包。
他很想把所有弹药都拿走,但是考虑到负重,只得轻叹一声。
再往包里硬装,不仅会严重影响运动速度,连能不能走动路都是问题。
每包7.62子弹大概重五百克,十盒等于五千克,再加上十包9毫米子弹,他携带的弹药总重量超过十千克。
而且他的背包里除去弹药外,还有白芊袅乱七八糟的物品,估计总重不低于十三千克,早已压的肩膀酸疼。
李朗转身朝鲁利喊道:“鲁利,你的包里没多少东西,过来多装点子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