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初十,腊祭已过,天气越发寒冷,铅云低垂,到了傍晚,开始下起了雪。
清晨。
整个怀朔镇变成了白茫茫一片,屋顶被被积雪覆盖,百姓躲在屋子里哆嗦着不想出门;墙角街道之中,偶见被冻成冰雕的家鼠、野犬。
北风在城镇上空呼啸刮过,天地间一片清冷景象。
虽然天气不好,但路上依旧有行人、车辆。
怀朔镇南的道路上,缓缓出现几个风尘仆仆的身影,他们深一脚浅一脚走在雪地上,手中挥舞着长鞭,驱赶着十多只羊朝着城门的方向走去。
为首一人满脸络腮胡子,身长八尺,裹着一身厚实的羊皮袄如同一只直立行走的棕熊。
此人正是可朱浑元。
虽然他破产了,但怀朔镇,乃至六镇都缺少他这样的人的上升通道,故此只能操持就业,从头再来。
因此,当他望向侧面那个长身玉立,虽然同样穿着破烂羊皮袄,但却给人一种温润如玉,飘飘欲仙感觉的身影时,脸上不由得满是感激之情。
那人正是高欢。
高欢为了将可朱浑一家绑在他所计划的‘旅居扶桑’计划上,故而前日陪着可朱浑元一起前往城外的高车牧民家里收购羯羊,争分夺秒刷好感……
嗯,羯羊就是阉割后的公羊。
同阉猪一样,阉割后的羊没了那些世俗的欲望,每天一睁眼就是猛猛干饭,猛猛上膘,故此只活了不到一年就走到了生命的尽头……
快到城门之际,高欢摘下围巾露出口鼻,扭过头大声说道:“阿二,过所!”
阿二,指的是可朱浑天元。
可朱浑元是个好哥哥,心疼弟弟妹妹,从前跋涉几十里买羊都是亲力亲为,但可朱浑天元之前的贪婪差点毁了可朱浑家在别人心中的形象,然后可朱浑天元就拖着被打肿的屁股踏上了外出买羊的旅途。
此刻听到高欢的话,可朱浑天元跑了几步,从怀中摸出过所递了过去。
过所不仅仅是出入城门的凭证,上面还详细记录了持有者的身高、相貌、年龄、家庭住址,以及从哪里出发,要做什么事,途经何处,几日出发,几日到达等详细信息。
若是其中任何一项对不上,持有人轻则下狱,重则斩首!
此刻见到城门卫兵,可朱浑元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
毕竟在城外,不仅要担心野狼、黑熊袭击,更让人害怕的是碰到冬日里闲的没事干,于是出来抢一把过个肥年的牧民……
当然了,也有可能是镇民……
长出了口气,可朱浑元脸上多出了几分笑容:“这次要是没有大郎帮忙,还不知道要在路上耽搁多久……真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啊!”
可朱浑天元吸溜了一下鼻涕,眉开眼笑:“要不把阿姊嫁给大郎好了!”
高欢:“……”
他一脸懵逼。
可朱浑元拍了拍可朱浑天元的脑袋,摇摇头说道:“瞎说什么!大郎已经有喜欢的人了,你这句话要是让大娘(可朱浑孔雀)听到了,又要胡思乱想了!”
可朱浑天元撇撇嘴,嘟嘟囔囔跑开。
毕竟在他心中,他姐姐可朱浑孔雀虽然眼神不好,五步之内人畜不分,但老实本分,要比嫌贫爱富的韩家娘子好太多!
就在可朱浑天元准备继续向高欢推荐自家姐姐的时候,突然见到高欢脸上洋溢起笑容。
而城门口的卫兵之中,也有一人飞奔而来。
那是个十八九岁的少年,国字脸,浓眉大眼,乍一眼看上去给人满满踏实稳重的感觉。
“大郎!”
国字脸少年跑到高欢面前,一把抓住高欢手臂,满脸激动:“我去你家找过你,二郎说你搬走了。我问他你搬到何处,他也没说……没想到今日在此遇见了,你的身体可好了吗?”
高欢点头,笑道:“好多了!”
他说完,扭头向可朱浑元说道:“这是队主韩轨,我异父异母的亲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