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弓眼中,祖先神的光辉,此刻于林墨融为一体,恍若真神来到了世上。
不,不该是恍若,因为他们笃定了林墨就是鹰神,而且是十分强大的神,毕竟之前可没见过哪个部落的神施展死而复生的能力。
而林墨则完全没关注其他人的看法,对他而言,神这个名义只是为了方便自己做事,毕竟现在印第安文明最能接受的就是神迹,他需要以神的名义逐渐引导他们开智,为自己所用,最好能跟上第一次工业革命的快车。
如果按正常节奏,一个部落文明是绝无可能在短时间内踏上工业化的,但林墨跟其他神不一样的是...他真的是神,有神威,有神权,还能凭借祖传圣物不断成长自己的神力。
此时,就是神威显露的时刻,犹如摩西分开红海,又如耶稣当年掰开几块面包和红酒,养活了几千人。
就在长弓等人不断用库库草给被斩断手腕的白人止血,然后将它们捆起来的时候,林墨已大步沿着山崖走下去,丝毫没有隐藏行踪的意思。
山崖上戏谑的十几个白人已经全部被消灭,而山下正在进攻裂缝内印第安人的,还有二十多人,他们发现一个步履轻健的年轻印第安人向他们走来。
由于林墨手中既没有火枪,也没有弓箭,山崖下的白人并没有急着射击,他们一个个喝的烂醉,正以杀人为游戏,反而用英语放声戏谑起来。
“嘿!那个印第安人,你的家人在下面吗?”
“别担心,我会给你留一个头的!”
在他们眼中,一个没有武器,不躲藏,此时还胆敢向他们走来的印第安人,只有一个可能性——吓疯了。
毕竟他们屠杀了太多这个村的人,先是骗到角落处杀掉强壮的战士,得逞后,明目张胆的打死老弱幼,或许连子弹都用不上,这些淳朴的部落人已经不懂得如何作战。
直到现在,把剩下的村民堵在洞缝内,用游戏的方式决定他们的生死...
当野蛮遇到了淳朴善良和懵懂,那么,世上最极致的残忍就会出现。
林墨毫不在意,他只是平静迈动双腿,沿着山崖走到白人们面前。
“狗东西,还敢过来?”
“打死他!不要打头,我要他那张完美的头皮!”
好几个白人在朗姆酒酒精的刺激下暴怒起来,便抬起了手中的火枪,那是民用的喇叭口雷铳,一种燧发枪,余光中林墨扫见了枪身上的铭文,英国棕贝丝枪械厂。
这种后装燧发枪目前在欧洲都只少量生产,这些白人竟然能用上,从衣物来看他们至少也是庄园主子弟。
这些人喝的烂醉,又有几十米的距离,棕贝斯的准头实在也不行,子弹从林墨身旁擦过,却好像躲着他一般。
事实上林墨现在甚至能通过摘叶飞花的巫术,直接发射飞刀击中子弹,改变弹道,所以当第五,第六发子弹射来时,他确实这么做了。
砰!
眼看子弹被莫名其妙弹飞,仿佛子弹在自动避开他,这让一群醉醺醺的白人也顿时愣住了,以极快速度醒了酒,恍若看到一位身披主恩的圣徒展示神迹,正向自己走来,这不是人间该有的场景,而是教堂里牧师总是描述的,基督徒神话里的福音圣徒,是活生生的弥赛亚。
“FUCK!”暴躁的红脖子气急败坏,直接拎着火枪大步朝林墨冲去,或许是难以接受,心中圣洁的神迹,出现在被自己划定为动物的人种身上,或许是慌乱,将枪口直指着林墨的脑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