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章 社会学校(二)生命的悲歌(1 / 2)我心向法首页

2024年9月的一天下午,我和妈妈在家闲聊。虽然她耳朵聋,聊天很费劲,但她讲的一些事情却深深的触动了我。回顾我走过的人生,家乡,对我来说,是个永远绕不开的话题。虽然我很小就求学和工作在外,但只要有空,我就回老家看看。特别是08年后,我回到省会工作和居住,和家乡的交集又更多了一些。但家乡,整体对我来说又是陌生的,我仿佛置身其外,无法深入的融入进去。乡亲们所经历的一些痛彻心腑的事迹和感受,我很难体会。比如,就如妈妈所讲的,在我们老家那方圆两三公里的地方,曾经上演过许多生命的悲歌。曾经,有许多的生命以不正常的方式离我们而去。这些事情,有的,我亲眼目睹;有的,我若有耳闻;有的,我才刚听说。今天,听妈妈慢慢道来。我想,应该把这些事情记下来。否则,这些曾经动人心魄的悲歌,注定像云烟一样,消散在茫茫宇宙时空中,再没有人记得,连一声叹息都没有。

塘拐子的殉情者

在我老家马老庄向南大约两公里左右,有一个叫塘拐子的村庄。那个村庄的人,大部分人都姓翟,是我奶奶的娘家。我们小时候拜年,也多次的跑到那个村庄去,而那个村庄的众多的表叔、表婶,以及姨奶,舅爹等亲戚,会发给我们很多的糖果和花生。其中,在这些表叔中,有个叫翟某桃的二表叔,在上个世纪七十年代初,和一个叫汪某群的女子,上演了一出双双殉情的惨剧。那一年,我还在妈妈的肚子里。

翟某桃和汪某群,住隔壁两个村庄。当时翟某桃二十多岁,是我爸几个老表中长的最好看的一个。而汪某群刚刚结婚不久,嫁给了一个叫齐某好的老实巴交的农村男子。但是,阴差阳错,我那个表叔翟某桃却和汪某群好上了。我妈说,其实,一开始,汪某群就看上了翟某桃,但是因为翟家太穷了,汪某群的养父母不同意,才逼着她嫁给齐某好的。而这个汪某群,据说之前还被强B,偷偷的生下了一个男孩。这个男孩被她遗弃后,被一户姓刘的家庭抱了回去。N年后,这个男孩变成了我初中同学。这个男孩很上进,上世纪八十年代末也考上了中专。目前,他是一所乡村学校的老师。我想,我这个同学,可能永远都不知道他的亲生妈妈,有那么悲惨的命运。

翟某桃和汪某群相好,在那个时代,是十分伤风败俗甚至是罪大恶极的事情。两个人每天就东躲西藏,承受着极大的道德和生活压力。而齐家,虽然齐某好老实,但齐某好的二哥齐某友是个狠角色,齐某友多次扬言,要找到这两个人并打断他们的腿。而我的那个大表叔,也就是翟某桃的亲大哥,翟某丙,不仅不帮着自己的弟弟说话,还到处放风,说找到翟某桃后,要亲自把他俩扭送到某府。在天大的压力下,不久,这对情侣就失踪了。所有的人都不知道他俩去哪了。直到有一天,我家的一个三舅奶到山上砍草,耽误较久没回家,她的媳妇,我的一个表婶娘李某荣不放心,就上山去找。我的这个表婶娘找到山里,远远的看到在一片山坡的石板上,并排躺着两个人。当是正是六月的中午,塘拐子的大多数男人都在一口池塘里抓鱼。李某荣走近一看,吓得魂飞魄散。石板上躺着的,是两个人的尸体,而且已经膨胀,变形的不成样子。李某荣吓坏了,连滚带爬跑回塘拐子。一个村里的人都知道了,都跑到山里去看。大家就从这两具尸体的穿着上识别出,正是翟某桃和汪某群。两个人还穿着新鞋子、新袜子,应该是在死之前,做了一些准备。后来,附近村庄的人都跑过去看,但看过的人回来后都呕吐不止。并且多天晚上都不再敢出门。我妈当时正怀着我,听说后也跑过去看。我妈发现,翟某桃脚上穿的布鞋还是我妈帮他做的。那时,塘拐子的很多表叔都没鞋穿,我妈每年就帮他们做一双布鞋。后来,某安也来了,勘测现场后,说两个人是喝农药自杀的。当时在现场,还能闻到一股强烈的农药味。一对年轻人,就以这样惨烈的方式殉情而去。我妈说,这两人也有可能被齐某友找人打死的,然后再灌上农药,伪装成自杀现场。但我认为可能性不大。而在这次事件过去后不到十年,翟某桃的弟弟翟某明,也差点就重演了一遍这样的悲剧。

翟某明,是翟某桃的三弟,一直单身。可后来,他竟然重蹈他二哥的覆辙,跟隔壁村庄的已婚妇女汪某英好上了。汪某英当时嫁了一个孤儿汪某胜还不到一年。迫于世俗的压力,翟某明和汪某英两个人也是东躲西藏,到处跑反。当时翟家穷,翟某明也没有自己的房子。两个人甚至在深夜,无数次来敲我家的门,目的就是为了借宿一宿。我爸爸对这个亲表弟也十分关心,给他们解决吃住,帮他们出谋划策,但终究不是长久之计。两个人在绝望无奈之下,好几次跟我爸爸说,也要学他二哥,一起喝农药殉情了事。被我爸爸多次劝阻。后来,我爸得知国家颁布的新《婚姻法》,鼓励婚姻自由,而且这个婚姻自由不仅指结婚自由,也指离婚自由。我爸就做他俩工作,并亲自陪他俩一起到公社,到县里去申诉,要求判决汪某英和丈夫汪某胜离婚。真是赶的早不如赶的巧,当时新法刚刚颁布,两个人也确实是真爱,都敢以死殉情。县里接待他们的某法人员了解了他俩的事情后,也非常同情。很快,汪某英就被判决离婚,判决那天,我爸带了老家很多亲戚都过去旁听。一对有情人终于可以光明正大的在一起了。我这个翟某明表叔一辈子感激我爸爸,我爸爸去世的时候,翟某明表叔过来悼念,哭的很伤心。如今,翟某明表叔已经儿孙满堂。对待生命和感情,他应该看的很开很开了。

堂嫂家梅

我有一个堂哥,是我二伯家的二儿子。他一辈子非常曲折。其中,他的第一个妻子家梅,母子三人,到现在,都已全部死亡,让人唏嘘不已。家梅是我们前面村庄张家庄的,她父母养了5个女儿,一个儿子。家梅排行老五。家梅从小虽然不喜欢读书,却也聪明伶俐,歌唱的很好。我至今记得,我上中专后,有次放暑假,在老家放牛,请堂嫂家梅给我们唱歌的情景。家梅嫁给了我的堂哥二友,并且生了一个女儿丽丽,和一个儿子二宝。丽丽的智商不高,但也不算残疾的那种。二宝则比较顽皮可爱。小两口妇唱夫随,住在张家庄我本家老爹送给他们的那所房子里。平时也看不出他俩有多大的矛盾。只偶尔听说我那个堂哥喜欢沾花惹草。他是瓦匠,一年到头在外面干活。手艺好,人又白白净净,自然会有女人喜欢他。小两口也因为这事情闹了不少矛盾。在98年的腊月29日,二友一早去赶集。回来却后发现,家梅竟然吊死在自家牛棚的梁上。二友大惊失色,我们听说后,也都赶过去查看。当时,家梅的尸身尚是温暖,被平放在地上的稻草上。两个小孩在旁边哭,大人们,也跟着流泪。后来,有人翻出了家梅留的遗书,大致的意思是,因为妇科病老治不好,已经对生活产生了绝望。希望二友以后好好把两个孩子带大。我当时很是不解,妇科病,又不是什么绝症,为什么就老是治不好呢?为什么就想不开去上吊呢?我后来听说家梅辗转看了不少医生,甚至也到过合肥,但病情总是反反复复。为什么不到更好的医院去呢,为什么不更多一点耐心来去爱惜自己的身体和生命呢?我后来想,在农村,害死人的,往往不是疾病本身,而是愚昧的认知和思维。一念之差,一条鲜活的人命就没有了,怎不叫人叹息啊。后来家梅出殡,我帮着抬棺,将她安葬在二友妈妈曾经安葬的那片山上。

家梅去世后,留下了一儿一女由堂哥照顾。可后来不久,儿子二宝也出事了。那次,村庄里施工,安装电话杆,但有一根当天没来得及埋,就放在堂哥家西边的一个斜坡上,下面只掩了一块石头。而当时只有八岁顽皮的二宝放学后,就骑在这个电线杆上玩,他还不停的去晃它。掩着的石头就松动了,电话杆开始滚动起来,滚动的电话杆把二宝带到下面的一个电杆坑里,竟然活活的把他压死了。堂哥他们悲痛之余去交涉,电信公司施工队说,这是孩子自己顽皮造成的,电信公司施工队没有责任,最多给3000元安慰家属。孩子爸和孩子爷爷也认了,匆匆的把二宝给埋了。我爸后来觉得这样不妥,就给我打电话,希望我回老家一趟,帮助处理这个事情。我回去后,看了一下现场,心里就有数了。虽然主要是由二宝本人造成,但电信公司和施工队还是有责任的。因为,一个是电线杆放在斜坡上,没有充分固定好,存在隐患。二是电杆坑没及时埋,也没设置提醒标志。我想,按照当时的赔偿标准,即使施工单位承担一成责任,金额也远远多于3000元。我就给他们打气,让堂哥他们再去交涉。但当时,有两个被动的点是,一个是孩子已经埋了,另一个实际施工人也是雇佣我们当地的亲戚干的。但我暗示他们说,孩子埋了,也可以再挖出来,如果不给赔偿,就抬着孩子的尸体到单位去交涉。真是没有压力就没有动力,很快,那边妥协了,同意给3万元作为补偿。并且在出事的第四天就赔偿到位了。堂哥后来拿着这笔钱去跑卧铺大巴车,生意没做好,倒是又找了个奇葩老婆大翠。这个老婆给他带了一个儿子,又生了一个儿子,还在老家不断地招惹各种是非,也好多次不辞而别。堂哥也能忍,对于他来说,经历了那么多的生死离别,这些事都不算事。但很多年后,他和家梅的女儿丽丽也出事了。

堂哥后来因为跑卧铺大巴,认识了这个湖南的女人大翠。大翠本就没离婚,还带了一个儿子过来,后来又给堂哥生了个儿子。负担一重,堂哥的心就顾不上他那个智商不行的女儿丽丽了。我妈妈后来帮丽丽介绍到合肥做保姆,给一对心地善良的老作家夫妇做做家务。老两口对丽丽挺好,也不嫌弃丽丽反应迟钝。可是没干几年,堂哥和家梅的姐姐家芝就非要丽丽回来,说要帮她找婆家。堂哥和家芝分别给丽丽找了三个婆家,第一个叫长青,丽丽给他生了个女儿。后来丽丽说长青一家虐待她,家芝就逼她离婚。丽丽的第二任丈夫孙明,丽丽说他夫妻生活不行,家芝在收了人家几万块后,又逼着丽丽离婚。后来,家芝又给她介绍了一个姓魏的家庭。丽丽在魏姓男人家里又生了个女孩后,得了慢性肾炎。后来婆家也不给她看病,娘家也不给她看病。婆家还把她送到了敬老院。因为在敬老院受一些老人欺负,丽丽一气之下,跳河了。听说救上来时,还都没死,是在家躺了一天后才咽气的。为什么就不拉到医院去抢救?罪孽啊,罪孽。多少罪孽,都在这阳光之下,因为愚昧,因为自私,甚至因为恶念,都赤裸裸的发生了。可怜的堂嫂家梅,自己,连同自己的两个孩子,都一起消失在这茫茫的人世间。若在另外一个世界相聚,不知道他们会说些什么?

婆媳同归

在我们老家的那个大队,有个村庄叫山洼子,也叫一队,估计应该是第一生产队。是在大潜山东边的山脚下。我曾经拍过那个村庄的照片,并发表在蚌埠本地的报纸上。摄影作品名称就叫《山村》。而在一队西南边大约三四百米,紧贴着红旗水库,有一户独门独院,那就是赵某胜家。赵某胜本来住张家庄,后来才搬到那边去的。小时候放羊,经常放到赵某胜家上边的山,我们对赵某胜一家还是充满好奇的。他家生了四个女儿,两个儿子。大女儿早早嫁到合肥,二女儿和我是同学,后来也嫁到了合肥。因为有合肥的女婿,他家里还是有许多新鲜的事物的。赵某胜人长的帅,也精明,一看就是那种不同寻常的人。但他有个很大的缺点,风流,喜欢沾花惹草。赵某胜的老婆谢某英也很精明,我清楚的记得,有一次,她老婆找我堂大伯反映事情,我正好在旁边。堂大伯当时是大队的书记。她当时讲事情说道理思维清晰,语速飞快,让我叹为观止。我想,这样的女人,一般人肯定搞不过她。没想到,她最终没战胜风流多情的丈夫,并连累了自己还未进门的媳妇,落个婆媳同归的悲惨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