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03章(1 / 2)芳草别梦首页

那块石头怎么解释?不能说看着好看才捡来的吧,它不算是奇石,没有特别吸引人眼球的形状、也没有特殊的、玉石、草花、猪肉石的质地,凭外形算不得好看。

那么普通、随处可见的石头,你们没有任何合理的理由,就那么远从阿克翁阿斯登克的荒山野岭专门拉回来。

三个成年人、带着三个孩子,拉一块普通的破石头回来,莫非你的脑袋被驴踢了吧。

就照实说吧,在路边看到的时候感觉那条纹理挺奇特,想拉回来找人雕刻一件工艺品。甚至雕刻什么我心里都有了大致上的思考,如果能从石头的纹理部位切开成两部分,以石头本身为背景,利用纹理的金属物质雕刻成两尊老虎形状还是比较不错的吧。

反正就一块看起来极其普通的石头,对于资源这些事情,他们保密部门的人也不过分关注。我敢说,除了刘洁,怕是没有第二个人、在野外看到这块石头时,会认为这是一块具有特殊含义的石头。

那个部落的杂货店老板娘送我的手帕纸大小的木盒,或许太不显眼,他们没问。

我知道不管我怎么说,他们肯定还会从阿慧和刘洁那儿问话,甚至向大巫师和部落成员求证。

说不定,他们在这儿询问我的同时,也有人正在阿慧、刘洁的房间里同时做着笔录。

其实我们到这儿第一天我已经想过,虽然从法律意义上对陨石没有明确的界定,可以认定为谁得到就是谁的。但是文物这方面是有具体规定的,凡是从地下挖出来,都属于国家所有。

那块金块不算是挖出来的,只是莫名其妙、不受个人意念控制出现的;包括现在车子里金钱剑、铜鸡这些东西,事实上是部落成员所赠,至于官方怎么认定,我却奈何不了,我无法准确判断它们在法律意义上应该如何界定。

因为这些东西不是我花钱买来的,也不是我家祖宗留下来的,就算大巫师和部落成员赠送合法,我暂时也无法提供凭证,因为目前在这儿根本没有任何证据来证实。比如我把金块捐赠给部落,我提前就准备好了捐赠的资料,部落在接受询问时,就可以拿出来那份资料作证据。

至于刀币和陶钵,我直觉觉得应该是和山洞遗址里的东西属于一个时代,那是目前无法定义的史前文化。它们的出现,和现在已知的文明之间断代时间太久,我们已知的文明不过5000年历史,已知的春秋战国刀币出现、距今不过3000年,可是根据大巫师的说法这两枚刀币已经确确实实地存在了几万年。

那么它们存在年代所代表的文明,为什么没有一直延续下来?在距今十万年,到至今5000年前的那段漫长的历史时间里,发生了什么?目前有什么证据能证明?

就像夏朝,目前研究的结论、从纪年断代上是确实存在的。但是目前发掘出来的文物,似乎还没有哪一件能确切认定是夏朝时期的。

刀币和陶钵在山顶塔基的位置挖出,如果切实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还有珠子,毫无疑问是应该属于国家所有,并且这是两枚距今数万年前的史前文明遗物,是表明距今数万年前,确实已经存在了非常发达的人类文明的切实证据。

不过,我还是想私下里让刘叔看看。

不要批判我精神境界不高、思想龌蹉。

我原本就是社会最底层的普通一员,也没有多么崇高的思想境界,一直都在靠自己努力养活自己、解决温饱而已。

十年前,2000年暑假,我初到深圳时候,一片迷茫,虽然有“好男儿志在四方”、“男儿立志出乡关,不破楼兰终不还”的气概,好像那个豫东四省结合部的、小小的县级市的家,已经容不下我放飞的心。

可是在社会现实里,挽起袖子、迎风而行、颠沛流离、跌跌撞撞,“放荡走天涯”的我,却差点连肚子都填不饱。

倏(shu)忽数年,已经在他乡安营扎寨多年,风雨飘摇中,自己已然满脸沧桑、浑身疲惫,夜深人静之时,也曾满腹的惆怅,四处流浪的肉体,无处安放的心灵。

而今时光的棱角磨颓了年少轻狂,“谁谓一身小、其安若泰山”,如果寻一处可使心安、可令身安、心安的住所,修身养性、心安理得地过一辈子、如泰山一般安稳的生活、去哪里寻找呢。

我靠在床头,使劲地晃了晃头,让自己的思绪回到眼前。

他乡安不下灵魂、

故乡放不下肉体,

相遇是春风十里、

相爱是山长水阔。

在小杨身边,我愿意放下所谓的男子汉形象,做一个小鸟依人的模样,却是山长水阔,江湖路远。她却总能在我心里慢慢地将她放下的时候,不失时机地出现。

造化弄人,原本这次到阿拉奇之前,我心里已经淡化了对她的念想,虽然心存侥幸,却时刻提醒自己,对不能见到她要做到泰然自若。多年来在心里筑起的铜墙铁壁,却是在她的电话响起的那一刻,顷刻间把我的意志化为无形,好像在她的面前,我是那个偎依在妈妈怀里、永远长不大的孩子,我心里还是把她放在了最重要的那个位置。

这几天她又给我打过电话了没有?她对这件事了解多少?现在安全部门介入了,她们有需要配合吗?

我使劲地把头往后一甩,重重地撞在墙上,我现在怎么就成了这个样子,怨天尤人。原本“平生无大志、但求足温饱”,是什么原因,让我搅进了这错综繁杂的事情之中。又想到这两枚刀币,想来他们也仔细地检查了我们开回来的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