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百五十一章 音协会议(五)(莫名其妙不见的章节)(2 / 2)漫步歌神路首页

“中央电视台和地方电视台之间的收入分配,原则上由他们彼此之间自行协商,当然,如果不易达成和谐的方案的话,可以提交上级批示。中唱和相关其他单位之间也类似处理。”

“音协获得10%的收入,相应的,应该为推动我之前说的全民流行音乐教育计划承担责任和义务。”

“公安部获得10%的收入,相应的,应该为全国范围内,流行音乐音像制品的合法流通提供切实的保障。”

“关于创作者的收入:以作曲为例,和作曲相关的所有收入一共10%。将按照每个赛季最终的积分结果,以作品为基本单位,按分数比例为权重进行分配。举个例子,假如将来的第一赛季,有10支队伍,18轮比赛,一共180首作品,每轮55分,加起来990分,再假设最终的赛季10佳作品分别是不同的十轮比赛各自的第一名,那么整个赛季的总分将是990分+400分一共1390分。继续假设,由施光楠副主席作曲的《祝酒歌》,有两支参赛队伍演唱过,一个版本是赛季十佳作品,算50分,另一个版本只积了5分,并且这个赛季里施光楠副主席创作的作品只有这首歌被演唱过,而整个赛季截止到春晚的比赛作品磁带的销售利润一共是18亿,那么施光楠副主席将获得的收入应该是,18亿除以1390,再乘以55,再乘以5%,大约是……350多万。”

“相似的,作词、演唱、编曲、演奏、磁带制作等环节的收入分成也是这样。”

“如果有单位打算推出外国参与创作并且有版权人的作品,那么首先应该向音协申报,由音协和该单位共同和外国版权人联系授权,相关环节的收入根据具体签订的协议执行。”

“每个赛季结束后,在下一个赛季开赛之前,音协有责任整理出所有参赛人员的税前收入报表以及相应的纳税额,并在音协管理的所有书面杂志上详细刊登,并附上赛季总结。而各个相关电视台也应该以新闻的形式播放收入名列前茅的参赛人员和赛季总结的重点内容。”

“注意,由于要经过5年时间的检验,才真正选出一个赛季十佳作品,所以在这5年里,这样的收入分配要按照赛季末的积分进行5次,而5年之后入选十佳作品的相关参赛人员,将按相似的分配思路获得由流行音乐管理司管理的10%收入里的一成,也就是5年积累的总利润的1%,而剩下的9%,则用以作为全国其他地方性质的其他流行音乐比赛的奖金、引进国外先进流行音乐产业工业生产线的启动资金、支援国内其他科研、生产等领域的投资资金。具体的实际用途和中期规划,由流行音乐管理司日常决定。”

“最后,我解释一下为什么专门提出将磁带录制者作为流行音乐创作的一个环节的原因:就我的感观,目前我们国内,除开有政治任务属性的作品创作,更多时候,录音师的权力和责任都太过于被忽视,而事实上,购买磁带的普通群众,听到的是磁带里播放出来的音乐,这很考验音乐制品的录制水平和整盘磁带的音乐把控能力。这次比赛原则是都是录制现场的音乐,基本只考虑录制水平,实话实说,录音师不值得这个收入权重,但考虑到目前国内的录音师的水平……我的确有千金市马骨的意思在其中。”

“以上,就是我对于这个比赛的盈利分配的初步方案。这只是我们公司的初步想法,只是一个初步的框架,具体的细则如何修正,以及更多还没有提及的细节,需要各位在不同层面的一线工作的前辈参详。”

“谢谢大家!”

鞠躬之后,毕文谦长长地呼了一口气,一屁股坐下,拧开瓶子,咕嘟咕嘟地喝上一大口,然后一小口一小口地一边吞,一边打量着在座各位主席副主席的表情。

一阵安静之后,两位名誉主席不约而同地轻轻鼓掌,很快地,便激发了整个会议室的掌声!

毕文谦略微兴奋地偏头看向王京云,他却低头不断书写着。

……好吧,无论即将到来的讨论会是如何的走向,至少此刻,响起的是掌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