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章(1 / 2)女主都和男二HE首页

巽奴一开始并没有名字他被家人抛弃后一个人流浪,受了伤差点病死他的嗓子就是在那时候坏了,更小时候的一些事也忘记了,当然也就没有名字。他的师父把他捡回去,没给他起过名字,直到他十二岁能独当一面,他得到了一把刀这刀的名字叫巽后来他的师父就喊他巽奴,说他这辈子都只是为刀所驱使的奴隶。

但是除了那个早死的师父很少有人会这么喊他大部分人不得不和他打交道时都只叫他“巽”。

其实巽奴并不在乎别人如何称呼自己,也不在乎师父当年的话,他的刀对他来说,是唯一会陪伴他的伙伴而不是其他的什么东西。

巽刀是一把很奇怪的刀它天生无鞘又太过锋利,哪怕是巽奴最开始也被这把刀的刀锋割伤过许多次,后来他习惯这刀不会被它割伤了,就随手用布裹一裹当刀鞘。只是和人动手的时候有些麻烦,刀气一动那些布条就碎了,没办法一直用下去。

他自己不太在意这些,其他人却有些看不过去,所以那个杀手组织的老大专门命人给他铸了个刀鞘,镶金错银,还嵌了七颗夜明珠。拿起来太重也就罢了,夜明珠会在夜里发光,很不利于他的潜伏,被他一指抠出来,那刀鞘才总算能用。

就这么用了几年,终于在这一次的伏击中,被他遗失了。

“刀鞘不见了不是很麻烦吗,这样拿着会割伤手的,不然我给你做个刀鞘,暂时应急一下。”

唐梨这么说着,去鬼哭林边缘想砍一根粗壮点的树枝回来给小男神做个刀鞘。可是她用匕首磨了半天都没能豁开一个树枝口子,只得跑回去问小男神借刀。

巽奴听她说完,动了动手指,把放在自己身侧的那把乌黑直刀递给了她,“小心,刀身锋利。”

唐梨小姐姐被小男神的沙哑低音撩的不行,提着刀振奋无比地去砍树枝,果然这刀锋利,没砍几下就砍下了树枝,她干脆多砍了几枝全部拖回去。

她做事向来麻利,对着巽刀比了比,用匕首刻下记号,拿着巽刀开始给它削刀鞘。鬼哭林这些树的树枝很奇怪,外表是黑黝黝的,削开了树皮,内里还是黑色的,唐梨做出来个黑色的刀鞘,最后把巽刀往刀鞘内一插,正好。作为一个临时用品,它是合格的。

“你看看,可不可以?”擦擦额头上的汗,唐梨把刀鞘递给了半躺在那的巽奴。

巽奴接过看了两眼,说:“很好。”他心里其实有些高兴,因为他喜欢这个简单的刀鞘,它比之前组织老大专门让人给他做的那个刀鞘好看多了,他还觉得自己的巽刀伙伴也会更喜欢这个刀鞘。

唐梨就知道他会喜欢,这个沉默寡言的小男神翻转刀鞘的时候,漆黑的眼睛里有两点亮光,可好看了。

看到自己照顾的人高兴,唐梨就更高兴,干脆拿另一根树枝给巽奴做了根简易拐杖。他伤得太重,才刚能坐起来,想走路还很勉强,这把拐杖说不定过两天能用得上。

还有一些树枝,唐梨本来准备用来烧火,谁知道这树枝一烧起来就会散发出一股臭味,还很难烧,她只好打消了这个念头,用这树枝加固了一下棚子。

巽奴的情况不好,两人暂时无法移动,现在最大的问题就是食物问题。鬼哭林里树木诡异,看上去黑乎乎的怪异植物肯定没法吃,这片尸山又寸草不生,条件非常艰苦,靠唐梨带着的那一盒子点心,坚持不了几天。

最后,唐梨不得不把目标放在那些食腐鸟身上,想试试能不能抓到几只。

巽奴昏睡的时候多,醒来的时候少,他每次醒来都会发现唐梨在辛勤劳动。这回醒来他看到唐梨在抓食腐鸟,刚好扑到一只死死按在地上。

巽奴:“”

兜着还在动弹的破布袋子回来,唐梨发现巽奴醒了,满脸怜爱地问他饿不饿。

巽奴盯着她手里抓着的食腐鸟,声音低沉,“这种鸟不能吃,有毒。”

唐梨一听,发出一声失望的喟叹,手一松,把那只掉了不少毛的食腐鸟放走了。那之前阴森森的黑鸟这会儿羽毛零落,发出几声嘎嘎怪叫,扑棱着翅膀落荒而逃,竟然有点可怜兮兮的意味。

把破布袋子折了折放在一边,唐梨坐在巽奴旁边,有点可惜,“我本来想给你煮点肉汤喝。”伤成这样,都没什么补一补,怎么能好得快。

当初她有个朋友不小心从楼梯上摔下来摔断了腿,在医院住了一个月,她就连续送了二十多天不重样的猪蹄汤。现在小男神这个浑身是伤,唐梨觉得应该熬点鸡汤,暂时没有鸡只能用鸟凑合,谁知道鸟不能吃。

“我不饿。”巽奴摇头,“你该休息。”她好像一直在忙。

唐梨笑笑,“那好,我去睡一会儿。”她这几天几乎没怎么休息,一直在忙碌,除了性格问题,也有不习惯的原因,突然换了个世界换了个身体,真的没有那么容易习惯。之前在北城城主府的时候,晚上她也睡不着,白天就跟着孙大娘在厨房里到处找活干。

这一觉她睡得很沉,醒过来时天都快黑了,坐起来揉揉眼睛,下意识往旁边看了眼,唐梨立马被吓醒了。巽奴之前躺着的位置没有人。

他是走了,还是发生了什么事?或者是去方便了?唐梨站起来四处看了看,嘴里喊道:“巽奴?”

喊了几声没人回应,她这才急起来,爬到附近一个最高的小丘上眺望。刚爬到上面,她就看到不远处一个蹒跚的黑色人影朝这边走过来。

是巽奴。唐梨赶紧跑下去,跑到他身前,她才发现巽奴用了她给他削的那根拐杖,手里面还提着一只滴血的动物。她一愣,“你是去打猎了?你还受着伤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