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里珏被宇文弋的模样给逗笑了,今天他心情好,找到了路祁之,伸手戳了戳宇文弋的脑门:“谁说我要吃你了。”
宇文弋往后退了退,神色有些呆滞:“村里的人都说,魔族都是会吃人的大坏蛋。”
“他们瞎说的,我是好人。”百里珏挑眉,扬了扬唇角。
如果忽略掉百里珏的角跟血红的眼,确实还挺俊俏的。
百里珏觉得眼前的人挺有意思的,但他现在着急去寻路祁之,不打算与他再多说话。
更何况,自己是魔尊,应当不会有什么人愿意跟自己多说几句话。
当初他用雷霆手段夺走了魔尊之位,不服他的人都被他吸干了魔气,成为了自身的养料。
至此,魔族无人敢忤逆他,生怕下一个被吸干的人就是自己。
修罗一族的血脉,便是如此强悍。
以至于七百年前,魔族中人联合人族妖族,将修罗一族灭族,才成就了三界短暂的和平。
百里珏成为魔尊之后,倒也没有统一三界的想法。
有时候他也挺恨自己的血脉的,若不是这修罗血脉,他不会与路祁之分离那么久。
百里珏一闪身便消失了,仿佛一切都是宇文弋的幻觉。
恍惚间,他看到了百里珏腰间的半块玉佩,上面雕刻着一个“段”字,跟自己的半块玉佩,好像是同一种字体。
想想宇文弋又摇了摇头,应该不可能。
那人是魔族,自己可是货真价实的老百姓。
没有死掉,又吃了两个香喷喷的肉包子,宇文弋开开心心的背着草药回到了刘家庄。
宇文弋家就住在村口边,回到家的时候宇文宿雪便已经煮好饭在等着宇文弋了。
“义父,我回来了。”
“快去洗洗手,准备开饭了。”宇文宿雪的声音从厨房传来:“今天做了你爱吃的红烧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