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制完《两只蝴蝶》。
李沫不得不考虑寻找唱片公司合作的事。
1997年,数字音乐还未兴起,唱片正由磁带慢慢向光盘过渡。
华语乐坛基本上是宝丽金、华纳、贝塔斯曼、百代、索尼、滚石等几大唱片公司的天下。
这些大型唱片公司,在华总部多设在台省和香江,公司的签约歌手主要以港台歌手为主。
李沫这种未科班出身的、毫无名气的新人,这些大型唱片公司看不上。
就是抱着死马当作活马医,合约条件也是非常苛刻的。
李沫心中理想合作对象是小型唱片公司,因为小型唱片公司实力有限,它们没有独立包装歌手的实力,顶多签几个新人,它们的主营业务,更多的是和独立歌手合作,制作歌曲、宣发销售、版权管理等等。
和这些小型唱片公司合作,他能够获得更大的利益。
唱片公司、艺人经纪公司、艺人以及销售商是唱片分成的主体,目前市场情况是艺人和经纪公司两方总共能够拿到唱片销售的1%~12%。
这里面,并非是按照零售价来算,而是根据唱片的批发价而定。
其中更涉及到唱片原始版权,如果原始版本属于唱片公司,艺人和经纪公司能够分到的就只有1%~5%,如果原始版本属于经纪公司,能分到的就多一些,大概为5%~12%。
除了销售唱片之外,广告、演出、参加各种电视节目也是艺人收入的重要来源,这部分中,唱片公司仍旧要分走20%~30%,最终艺人拿到的不到20%,无论他有多大牌。
当然,与越小的唱片公司合作,能够分到的比例就越大!
见了几家唱片公司,都是让李沫不是很满意。
当然李沫也没有拒绝,而是说考虑考虑。
“也许,有一家会比较适合你?”刘焕开着车,对着李沫说道。
李沫好奇道:“哪一家?刘哥你觉得适合我,怎么不先介绍?”
“那是一家工作室。”刘焕说道。
李沫顿时瞪大眼睛,一脸不可思议道:“工作室?工作室有能力发行?这不是逗我么!”
工作室,那是比小型唱片公司还不如。
据李沫所知,工作室往往是玩票性质的。
“先别急,这家工作室与其他工作室不一样,这家工作室去年成立的,老板是大院子弟,曾在京城市政府工作,她的父亲在中央广播电台工作,她母亲在京城广播电台工作,她的夫家也不得了,公公在央视工作,婆婆在京城电视台工作,她的老公在广电工作。”刘焕解释了一下。
李沫咂舌不已。
随着刘焕介绍,李沫也明白了,这家工作室虽然刚建立不久,可是有背景,有实力。
确实是很符合李沫合作对象。
半个小时,在一间办公室,李沫也见到了这个工作室的老板。
办公室外面,没有任何牌子,而说是办公室,其实是一座大概八百平方的四合院。
工作室的工作人员,就两个年轻人,估计都是刚毕业不久的大学生。
工作室的老板,是一个穿着白色裙子、打扮时髦的少妇,约莫三十岁,浑身散发着女人的魅力。
就是李沫看了,都不由得心跳加速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