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2章 山珍麝香,狼群夺食(1 / 2)乱世武道,我能读取武器记忆首页

第四天清晨。

李岳按照惯例敲门,唤叶牧一同上山:“小牧,出发啦!”

“来了李叔!”

叶牧提上干粮和水,望了望墙上铁胎弓,微微摇头,还是提上硬木弓出了门。

虽然以他如今的臂力,已经可以完全拉开叶峰的铁胎弓。

但是在磐石镇外围的那几座小山狩猎,压根用不上一百二十斤的虎力弓,六力弓已经绰绰有余。

铁胎弓打山鸡,且不说浪费体力,对箭支损耗都要更大些,属实吃力不讨好。

“小牧。”

沿着山路蜿蜒前行,李岳笑道:“这两天,你寻觅猎物的能耐是越来越强了。”

“看来要不了十天半个月,就可以独自在这些山上狩猎。”

“不用我拖后腿啦!”

叶牧道:“李叔说得哪里话,我要跟您学的,还多着呢!”

李岳拍了拍叶牧的肩膀,道:“这几天我能看出来,你的心有些躁,觉得咱们爷俩收获不够大。”

“确实,像狐狸皮这种稀罕玩意,不是每天都能打到的。”

“在这些外围群山里,若只狩猎山鸡、野兔之类,每天收入顶破大天,也就那么两三百文而已。”

“如果你觉得钱不够花的话,以后的猎物可以多分些去。”

“但是那山外山,你可去不得!”

很显然。

虽然箭术完全比不上叶牧,但为人处世、察言观色方面,姜还是老的更辣些。

李岳一直关注着叶牧,或许也是生怕他走上父亲的老路。

“放心吧,李叔。”

叶牧脸上露出笑容,道:“我向您保证,暂时不会去山外山的,就算要去,也绝对不会瞒着您。”

嗯。

李岳这才点了点头,如释重负。

忽然。

他的鼻子耸了耸,似乎闻到了什么特殊的味道。

“这是……”

李岳闭上眼睛,鼻子耸动着,脸上表情也从凝重逐渐转变为狂喜:“这是麝香的味道,这座小山上来了雄麝!”

所谓麝,俗称香獐,是一种跟鹿很相似的动物。

这种动物浑身是宝。

雄麝的獠牙可以用来做饰品,麝肉是非常鲜美的上等山珍,一斤能卖到五六十文钱,比山鸡和野兔贵好几倍。

不过。

雄麝身上最珍贵的,还要数它脐下的那个腺囊。

这腺囊可以分泌一种具有奇妙香气的液体,也就是俗称的麝香,深受达官显贵们的追捧。

每年初冬时。

雄麝开始发情,会分泌大量麝香,吸引雌麝过来,扶户骑射。

麝香干燥后,会化为粉末状,在雄麝的腺囊里积攒,而到春天时,雄麝会自己用爪子剔出香来,拉屎尿掩埋。

换句话说,如今深冬时分,雄麝腺囊里麝香份量是最充足的。

“撞大运了。”

李岳猫着身子,在丛林间疯狂耸动他的鼻子:“小牧,记住这种味道,这是银子的味道,遇到千万不能错过。”

“而且遇到雄麝,千万要小心,不能惊动它们。”

“这种畜生因为麝香缘故,很容易被其他食肉动物的追踪猎杀,因此远比其他野兽警惕。”

“隔着四五十步距离,只要闻到其他猛兽或者人类的气味,撒腿就跑,比咱们当初打到的那只灰狐狸还狡猾。”

说着说着。

李岳忽然沉默了,似乎是想到当初那只狐狸,就是被叶牧秒杀的,叶牧那一箭不仅射穿了狐狸,还射在了他的脸上。

循着麝香留下的味道,李岳带叶牧在山中前行,翻过两个山头,麝香的味道越来越浓郁。

“差不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