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1章 失踪的小孩(2 / 2)看戏到三国首页

由于事情突然,游志首先稳住了这几家人的情绪,然后问清了原由。

原来这几家失踪的小孩是一起结伴同行,朝北面方向去采摘东西的。因为都是未归,那肯定是出了什么问题。这人命关天的大事,游志他可不得不重视起来。于是当即就组织起人手,往北面来个撒式地搜寻。

游志的这群队伍驻扎的地方很有特点,南靠颍水,北挨着黄河,西面是五岳中的嵩山,再往西就是帝都洛阳。可以说真是一块风水宝地!游志心想:”莫非这风水宝地吸收日月精华,孕育出珍禽猛兽。把小孩给叼走了!”这么想着,游志突然想起当年读高中之时,鲁迅写了一篇名叫祝福的文章。这文章讲的正是一个名叫“祥林嫂”的农村母亲的故事。她那感人的故事,游志现在想想都还想流泪。

这祥林嫂年纪轻轻的就守寡,婆婆在重债逼迫和卫老二的怂恿之下,便将她祥林嫂卖给山里猎户贺老六为妻。祥林嫂不愿再婚,于是逃至鲁四老爷家帮工,数月后被卫老二发现,于是抢至山中与贺老六成亲,婚后生子阿毛。不久,贺老六贫病而亡,孩子阿毛又被狼给叼走,祥林嫂只得重回鲁家帮工。但因她两次守寡,便被人认为是不祥之物,深为主人所厌恶。

祥林嫂畏惧死后受罪,遂将积蓄两年的工钱,到土地庙捐了门槛,以赎“罪孽”。然而仍被鲁家人撵出,沦为了乞丐,终于在一个除夕的夜晚,倒毙在风雪之中。

这个故事好像给了游志一种心理暗示,这群孩子估计是被野兽给叼走了。你想,解放前农村都有这种事情发生,更何况是两千年前的汉朝呢!

不管怎么样,游志还是振作精神。心想:活要见人,死要见尸。一定要把这群小孩找回来!

也就大概夕阳快要落山时,在一个茂密的山岗中,搜寻的人发现了这群小孩的踪迹。只见这地方甚是吓人恐怖。山岗附近栽满了柳树和槐树。地方虽竟然十分阴寒寂静。按理说现在是农历四月多快到五月了,应该是天气一天比一天炎热起来。但是这山岗的气温却估计十五度都不到的样子!

还好,这群小孩就只是趴在这山岗边的一段树桩边睡着了。捡的野果和木枝也是安静地摆放在一旁。这几家大人各个都找到自家的小孩,发现都完好无损之后,便都又开始各自责骂开来!有的说急了还操起地上的木枝打了起来。顿时间人群的气氛又热闹起来。

游志也是松了一口气,正准备叫大伙回营地吃晚饭!突然其中一个失踪的小孩跑了过来,他拿着一把青铜bs说道:“大帅,大帅,给你!”

游志疑惑地接过bs,看了看,蹲下来对小孩说道:“这是你的?”

小孩摇头道:“不是我的,是我在那石碑边上捡到的。”说完,指了指不远处一座倒塌的石碑。

游志摸了摸那小孩的头,顺着小孩指的方向,走到了那倒塌的石碑边上,只见那石碑长约两米,宽约一米。碑身通体发白,上面刻满篆文。不过由于年代久远,上面已经长满青苔。内容也是不好辨别。于是游志拿起那把青铜bs,小心地刮开碑身上的青苔。

“妈的我好像不认识篆体字啊!”游志心里骂道“对了,也许王和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