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晓晨,你等等。”潘晓雨叫住了潘晓晨,又示意闺蜜:“快给她送过去。"
“刚才真不好意思,你现在这条裙子已经花了,换上这件干净的吧。”
对方递过来一套衣服——就是她们口中所说的保姆穿的衣服。潘晓晨回头狠狠看了潘晓雨一眼,接过保姆的衣服,潘晓雨止不住嘴角上扬起来,一副奸计得逞的样子,只见潘晓晨直接把衣服塞到了旁边的垃圾桶里。
“哎,你这人怎么不识好歹,等会丢人的是你自己!”闺蜜嚷嚷着,潘晓雨气得跺了跺脚。
潘晓晨走到洗手间用水轻轻擦拭着礼服,但红酒的酒渍很难擦掉,而且现在左肩往下已经湿了一大片,根本穿不出去了,现在回去再换衣服也来不及了。
“真是出师未捷身先死。”潘晓晨对着镜子轻轻叹气。所谓阎王好见,小鬼难缠,潘晓晨实在不想在这种场合翻脸,她看着湿漉漉的礼服无计可施。
“晓晨姐姐!”这时门口传来一个男孩清脆的声音。
“嗨,晓扬!”潘晓晨看到是晓扬,她的声音也跟着活泼起来。
潘晓扬是四叔的小儿子,今年才9岁,虽然见潘晓晨的时候不多,但他很喜欢这个姐姐。潘晓晨见晓扬手里拿着一大把盛开的玫瑰花,有大红色的、淡粉色的、香槟色的,大朵大朵开得十分饱满鲜亮,花瓣层层叠叠,热烈奔放,潘晓晨眼前一亮:“晓扬快来,你帮姐姐一个忙。”
等到潘晓晨从洗手间走出来,潘晓雨她们全都惊呆了,本来想看她笑话的,现在都说不出话来,潘晓雨眼里除了燃烧的怒火外,还带着灼热的妒忌。
只见潘晓晨穿戴了半身的玫瑰花,一串繁花从左肩开至腰间,正好盖住了酒渍,更重要的是让这件衣服又焕发了新的生机,堪称神来之笔,这玫瑰和礼服浑然天成,红的似火,粉的如霞,白的胜雪,衬得潘晓晨肤若凝脂。
盛放的玫瑰就像西班牙的舞蹈演员在跳弗拉明戈舞时摇摆的舞裙,摇曳生姿,舞者的舞步明快不受拘束,甚至带点挑衅,潘晓晨本来涂的是淡淡的珊瑚色唇彩,含蓄柔和,明亮但不张扬,此刻她换了一只经典的正红色口红,烈焰红唇,宛如人间富贵花。潘晓晨神情漠然,她每一步都走得很有气场,这是在释放讯号:你,惹不起我。
原来这些玫瑰花是用高级绢布做成的仿真花,但和真花无异,不说根本看不出来,花瓣上还带着细碎的小水珠,而且绢花同样带着玫瑰的浓郁香气,潘晓晨让潘晓扬拿了剪刀和别针,将这些玫瑰花剪裁处理了一下别在了身上,玫瑰香气渐渐从周身袅袅传开,有诗为证:“别有国香收不得,诗人熏入水沉中”,玫瑰的香气一路弥漫,潘晓晨宛若玫瑰公主,着实迷人。
岳东林同样惊诧这短短的几分钟,潘晓晨竟然变化这么大,已经不能再用“漂亮好看”这样笼统扁平的词语去形容她,岳东林觉得她陌生又熟悉,好像童话里的公主走出了城堡,拿的并不是水晶项链,而是背了一把铁做的宝剑,那个气场就是剑气散发出来的。
岳东林特意挺了挺胸膛,正了正衣襟,不然怕接不住潘晓晨强大的气场,他走过去,撑起胳膊,潘晓晨很自然地挽上,两个人一起去到了宴会厅,留潘晓雨在身后一脸铁青,随时都要火山爆发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