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过游野的解释,大林已经大概明白了整件事的前因后果。
大约四年前或者更早的时候,阿豹不知从哪里得到了一只“吞象蛇”口袋;当他发现这只口袋可以“隔空取物”,不花一分钱就从金店获得黄金首饰,就开始走上不劳而获的不归路。
失踪的那一天,阿豹因为值班而提前到达办公室,并且在办公室里最后一次使用了口袋;结果,他彻底被口袋吞噬了。
至于阿豹为什么选择在办公室使用口袋,而不是在家里或者其他隐秘的地方,个中原因已不得而知。唯一能确定的是,“吞象蛇”口袋就此流落到他人手中。
那一天,晶哥恰恰是第二个抵达办公室的人;一分多钟的时间差不够杀人藏尸,所以警察并不会怀疑他与阿豹失踪有什么关联,却足够藏好一只小小的口袋。谁也不知道他捡到口袋之后为什么会选择私自留下,总之,面对来调查的警察时他并没有交出来。
直到今天,晶哥开始大规模使用口袋的“功能”,搜求自己喜爱的手串。
傍晚时发生在老北门文玩市场的盗窃案或许只是一次试验,晚上盗取天珠才是真正的目标。紧接着,晶哥就死了。
此刻,大林心里只剩下一个疑惑:“如果这只口袋的规则只是要求等价交易,为什么会杀人,还把人给吞进去?阿豹拿着口袋好几年才出事,可晶哥拿到裤袋才一个星期。”
“拿了东西不付钱,就等于欠债不还。口袋之所以会吃人,是因为它‘认为’这个人积欠的债务已经多到必须用命来还了。时间长短不重要,通过口袋获取了多少东西才是关键。”
也许是因为找到了口袋,解决了蹊跷的源头,游野此刻心情大好心情大好,因此表现出了充分的耐心,慢条斯理地为大林解释。
“你想想看,警方整理出来与阿豹有关的失窃案资料,案值超过三百万;今天晚上,晶哥盗取的那串天珠至少也价值数百万。看上去只有一个星期,可他在今天晚上拿到手的东西,价值已经不比阿豹几年的‘收获’少了。”
大林沉默良久,心里并不能完全接受游野的说辞。
“就算是犯罪、盗窃,几百万的案子确实不小,可就算案发了被抓起来,也够不上死刑吧?”
游野嗤笑一声,扬了扬手中的口袋说:“这就是个死物、工具,你是准备跟它讲法律,还是讲人道主义?在它这里只有一个规则,等价交换。”
“定价的标准是什么?怎么计算两边的交换是不是等价的?”大林极为不满,“人命怎么能用钱来衡量?这可是一条……不对,是两条人命。”
“从道德层面来说,你说的对,人命不能用金钱来衡量。但是从法律层面却不是这样。”
“法律层面怎么了?”
游野面带微笑,反问了一句:“法律层面……你知不知道,法庭判决民事赔偿的额度,是有标准的?”
大林脸上一僵,没有答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