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眸光沉了下来,眉头紧蹙:“护了她七年,足够了。”
十岁那年,他记忆丧失走丢了,懵懵懂懂流落到一个破破烂烂的小巷子里,被还是孩童的童雪穗收留,给他吃喝,让他暂时有一个没有风吹雨打的地方落脚,不至于被饿死。
因为身上带的玉镯上,刻了一个归字,他便成了童归。
那段时间,他亲眼看到,这个不到十岁的小女孩,被亲妈后爸不当人似的毒打咒骂,洗衣做饭家务活是她每天的生活。
一个小女孩,身上伤痕累累,眼中的世界一片灰暗。就像是被全世界抛弃,她的心依旧是干净明澈不染尘埃的,是善良的。
直到那个禽兽不如的男人,将魔爪伸向了还是个孩童的继女身上,将一个孩童当泄欲的工具,而那个亲妈放任不管,甚至包庇,本就灰暗的生活成了地狱。
直到被他发现,看着如脱水的鱼,浑身毫无生气的女孩,那一刻,悲凉与愤怒,让他下定决心帮她脱离魔爪。
后来,他利用邻居的热心与八卦,设计让邻居亲眼看到了雪穗被亲妈后爸残忍暴打的过程,留下人证。
再收集施暴的充足证据,报警将这两禽兽不如的东西送进了监狱,然后搬离开那个叫家的魔窟。
往后,他怜她童年凄苦无依,将她当做亲妹妹,处处护她周全,带她看这个美好的世界,给她温暖,希望她能从那个灰暗的童年阴影里走出来,享受光明。
结果,事与愿违。
于妗挑眉:“凭她对你的执念,你要是就这么不管她了,没准她会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