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一章,赚钱第一事(2 / 2)人在地下城,会修仙合理吧首页

“有缘自会再聚!”

林修依旧扶额,这因果可沾染大了,随后他也不再多说,头也不回的走了。

等他再次走在人流不息的大街上时,他的装扮已经从前面的年迈老者换成了背负货物的少年扈从。

这种事情很普遍,很多没到年纪的少年都会选择为佣兵当扈从,背负一些较重的货物,如食物,火把等,节省佣兵的体力,方便他们攻略地下城,自己也能赚一份跑腿钱。

然而谁也不会想到,林修背的可不是那些,背包里只有用一部分牛皮纸包好的一百四十九枚银币。

“本道爷这下也算是小富了,只可惜这种事情短时间内绝不敢再来一次了,否则我日日摆摊,也能轻松发财,随后大方躺平。”

林修美滋滋的想着,可新的问题就冒了出来。

有钱了以后,第一件事情要去干啥呢?

买灵药,炼丹药,刻苦修行?

错!大错特错!

林修的答案只有一个。

当然是喝花酒,摇花手,为那些迷失在销金窟内的落难佳人指点迷津啦。

至于先前听到的什么修行啊,魔王军啊,教会啊,战争啊云云,那关本道爷啥事。

本道爷就是来享受人生的,头等大事就是找一位顺眼的佳人,把本道爷持续了一千八百年的元阳之身给破了。

于是林修在不靠地图的情况下,依旧找到了这片街区唯一的青楼,这也算是男人的基本天赋了。

然而这里并不是传统青楼打扮,反而充满着狂野的气息,门口还立着大招牌,名为大艺场!

他抬头望去,只消看一眼就大感新奇。

修仙界的青楼,玩的还是意境美那一套,虽说也是美奂美轮,但见多了也就脱敏了。

然而眼前的大艺场可就不同了,它是类似酒楼一样的风格,上下四层,层层互通,其内花红柳绿的灯光闪烁,照亮游荡在其间的各色胴体千娇百媚。

光是进门口,那两位身穿着极为夸张的黑丝兔女郎侍女,就足以勾人眼球,叫人渴求一探究竟。

林修打了个响指,暗赞一声来对地方了,随后抬脚就要走进去结束元阳之身。

然而他都还没踏进去一步,两旁的兔女郎便已经伸出了手,笑眯眯的说道。

“小弟弟,这里不欢迎你这样的小不点哦,还是快些回去吧,不然姐姐会很苦恼的。”

“有这个,行不?”

林修对此早有准备,反手掏出银币就在兔女郎眼前晃了晃。

对方明显一愣,但还是保持着笑容拒绝道。

“有钱也不行呐,别说城防军了,就是教会的人也不会放过我们的,小客人等你长大一些再来吧!实在不行,您要是有F级佣兵铭牌,也可以进哦。”

说完,两位兔女郎一人一只手便将林修推出了店外,离开时还笑吟吟的拿他打趣。

“呵呵,这样小便来这里,只怕躺下来都够不着吧。”

“快别说了,那小客人听着呢。”

两女莺莺燕燕又站在了门口,各自用一种上下打量的眼光看向林修,

林修怒极,想我老道也有千八百岁,何时受过此等大辱!?

然而愤怒过后,林修却欲哭无泪。

这副道躯早在诞生时就服下了定颜丹,固定了身形,是怎么长也长不大了。

可如此一来,莫非本道爷这一世又得孤家寡人一个?

不行!

林修暗暗下定决心,他得赶紧修行到炼气十层,从而使用换型诀撑起自己的身材,破了元阳之身。

至于那个什么F级佣兵身份,也得想办法拿到!

想到这里,林修看向那两女的眼神便自信了起来,暗自想道。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算了本道爷还是加紧提升修为去,不过想要快速提升修为,还得去地下城才行。所以说到头来,在这个异世界想赚钱,又或者想提升实力,就得下地下城吗?”

正当他暗暗吐槽,准备离开的时候,忽然从道路的一旁走来另外一群人,一个个大大咧咧,叫骂声不断很是聒噪。

林修暗暗皱眉,抬眼望去,却从那群人里看到一个熟悉的面孔。

他下意识的躲在了巷子里,仔细打量了对方一番,确定自己并未看错。

那是露西娅佣兵团里的巴顿剑士,也是那位对自己极为不善的人。

此时的他并未跟在女盾手布莱安娜身旁,反而谄媚讨好般跟在另外一个五大三粗,身形魁梧之人的屁股后面。

那魁梧之人颇为桀骜,一副眼高于顶的模样,不时回头同巴顿点拨几句,像是在训斥什么一样。

两人带着一大帮佣兵,乌央乌央进了那娼馆。

林修可非初出茅庐的小白,自然是知道这其中必然有猫腻。

个中关节他虽然不清楚,但猜也猜得到三分。

此事倒不必费心,因为这些人迟早会自己跳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