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洽到最后,韩三品甚至大方地使用了未经董事会同意的情况下自己能独立拍板的最大权限。毕竟培养本土优秀的青年导演也是中影集团的重大任务和使命。
中影集团抽取九个点的发行费用,负责《怦然心动》在国内的发行权。(要知道国内导演中除了张一牟、陈开哥、冯笑港等人外,中影集团收取的发行费用一般都在十个点以上。)
中影集团投入六百万元作为影片的宣传专项,占股百分之十五,统筹影片在国内的宣传工作。
此百分之十五股份从何煜单独持有的影片个人股份中分拆,不影响Tisch艺术学院和李安的所持股份。也就是说,何煜的个人股份占比由原先的百分之七十五下降为百分之六十。即便这样,何煜也非常满意了,毕竟受让方是中影集团,这可是别人求都求不来的事情,何煜除非脑子坏掉了才会反对。
最后一条,这也是李安和何煜父女必须坚持的,除正常宣发外,中影集团不干涉影片的具体拍摄工作。中影集团对此无异议。
双方皆大欢喜,基本达成一致意见。
但在商讨具体合作条款时,中影集团的法务人员一拿出规范文本,何荁荁就犯难了,相当犯难。
那就是对照合拍片的政策要求,剧本必须适当加入华夏元素,必须满足合拍片的相关硬性条款。
这些条款中很重要一条就是影片至少有三分之一的主要演员来自华夏,两国主创人员也要保持大致相等比例。
其他条款都好说,可就主要演员这一条,已经完稿的剧本根本达不到要求。
《怦然心动》是一部典型的漂亮国原创小说,影片是以女主角朱莉的视角去看世界,自然不可能换成华裔,否则别说小说作者文德琳不会同意,即便勉强同意了,影片也失去了在漂亮国拍摄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