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就听到外面闹哄哄的,果然是你来了。”
“是啊,姐夫。你先忙吧,我不急。”
“那好,你先坐着,想吃什么,喝什么找人帮你拿就是了。我还得拍完这一组才能完事儿。你先等我一会儿啊。”
“好的,姐夫。你别管我。”明亮找了个角落的位置坐下,无聊地刷着手机。
林忆萱和任毅跟着姐夫进了摄影棚。姐夫和林忆萱并排走在前面,任毅则跟在林忆萱后面,帮她提着拖在地上的裙子。
大概半小时之后,三人出了来。姐夫依旧是客气地向林忆萱道谢。
“谢谢你抽空来,帮了我大忙了。”
“李哥,我们之间还用得着提谢字么。我晚上还有节目,就先走了。”说完,林忆萱去了换衣间。
姐夫将相机的闪卡抠出,交给了后期,说道:“今晚就辛苦一下,加加班,明天给我。”
任毅收拾着自己的东西。林忆萱换好了平日里穿的衣服,比起刚才的妆容服饰,要显得素净许多,在气质上添了不少清新。她挎着一个妃色的绵羊皮小包,青衣白裙让人眼前一亮。连任毅也打趣道:
“还是这种风格更适合你。走吧,今天想吃点啥?”
任毅人很白皙瘦削,手指显得更加修,在左手食指上戴了一个白水晶的戒指,又在右手小拇指上缀了一个黑色的不知是什么材质的金属戒指。任毅的包是黑色的,风格很中性,包的表面多了一些奇怪的暗纹,那包很大,占去了他半个身子,包里装了很多东西,同事们如果想借个什么东西,都向他讨,准能有所收获,小到湿纸巾棉签牙线,大到零食水果,甚至是卫生棉都有女生向他借过。同事们都戏称他的包就是个百宝囊,他尤其对女性那些事儿尤其熟悉,有一次,一个女性同事来事儿了,还是他帮着兑得红糖水。女人们视他为好闺蜜,男人则对他敬而远之,不过,以他的性格还会在乎这些么,他可是任毅,人如其名“任性随意”啊。
林忆萱答道:“随便吧,晚上我还有节目,我还得准备准备。”
任毅白了她一眼,说道:“好吧,你是个大忙人,那就乡村基走起?”
“好咧!我最爱吃他们家的蜜辣鸡翅了,走吧。”
“切,你还是少吃为妙,以后胖死你。”任毅俏皮地说道。
两人有说有笑便下了楼。
作者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