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国栋有些不悦地回应:“行,去吃饭吧,估计到时候能看到其他几个厂的人呢,说不定还能碰见熟人,也好打个招呼。”
奉城就这么大点儿地方,大家都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虽说来自不同的厂子,但基本上都互相认识,所以这种可能性很大,这是不言而喻的事情。而且刚才的好心情被这么一搅和,现在让沈国栋再去做之前的事情,就会显得很尴尬,他也完全没那个心思了。
于是几个人一同往外面走去。到了餐厅,因为是沈城钢厂买单,所以并没有什么特殊待遇,大锅饭在这个年代是很常见的。
“我就不去了吧。”周媚娘看了一眼沈国栋,然后说道。
“为啥啊?”沈国栋很是诧异。
周媚娘这才道出实情:“奉城第三厂这次的负责人,以前好像跟王卫华混过一段时间,我认识他。上午我出门的时候,好像看到他了。要是被认出来,不太好呢,传出去对你的名声也不好听呀。”
“为什么?你是我的女人,我难道还怕被别人认出来吗?要是那样的话,我就不会跟你在一起了。再说了,你现在已经离婚了,何必在意世俗的眼光呢?不能给你名分,是我此生的一大憾事,但我不想带你出去还躲躲藏藏的,完全没必要嘛。”沈国栋平静地说道。
在他看来,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做了就要勇于担当,这才是一个男人该有的觉悟,要是连这点意识都没有,还怎么做男人呢?
周媚娘微微一愣,没想到沈国栋会说出这样的话,心里有些诧异。她灿烂地一笑,显得格外妩媚。这样的男人,和她以前遇到的那些只想占她便宜的男人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完全没有可比性,只有沈国栋这样的男人才值得追随,她此时心里开心极了。
既然沈国栋都这么说了,那自己还有什么好担心的呢?她挽着沈国栋的胳膊,就往外面走去。周媚娘的脸上始终洋溢着幸福的笑容,光头看到这一幕,不禁感叹起来。周媚娘能遇到沈国栋这样的男人,真是好命啊。一般来说,做情人的,外人瞧不起不说,自己的男人也很少会给她们应有的尊重,这是毋庸置疑的。
三个人朝着外面走去,来到餐厅的时候,已经有很多人在吃饭了。菜的种类挺丰富的,毕竟是沈城钢厂,规模很大,这次有人来谈业务,总不能太寒酸了,不然容易被人瞧不起。一共四五个菜呢,有红烧肉、鱼、青菜、红烧豆腐,还有一个紫菜蛋汤。这样的菜,一般只有万元户才吃得起,普通人可没这个福分。不过对于沈国栋和光头哥他们来说,这不算什么。不管从哪个方面来说,以他们的身家,吃这样的菜简直轻而易举。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周媚娘的脸色变了一下,她看到了那个男人。“是他!王成志,王卫华的堂兄,在奉城三厂工作。以前我和王卫华还是夫妻的时候,他就经常跟我说些荤段子,还几次暗示想和我在一起,都被我拒绝了。我偷男人的谣言就是他传出去的。”
得不到就诋毁,很多渣男都是这样的。王成志长得贼眉鼠眼的,一看就不是个老实人。
“周媚娘!”刚打好菜的王成志也看到了坐在人群中的周媚娘,他一脸惊讶,没想到会在这里看到这个女人。稍微一想,他就明白了,周媚娘在奉城第一车床厂工作的事情他是知道的,现在看来,周媚娘应该是代表厂子里来这边的。这个女人现在身份都这么高了,这让他很是惊讶,有点出乎他的意料。
一瞬间,他微微一笑,紧接着脸上就堆满了笑容,就这么看着周媚娘。之前听说周媚娘和王卫华离婚的消息,王成志立刻就跑到堂弟家去了,还盼着能来个偶遇,顺便再追求一下。没想到很久之前周媚娘就已经搬走了,这让他很意外。现在在这里遇到,他又看到了希望。
周媚娘长得实在是太漂亮了,让他一直心动不已。要是能和这个女人亲近一下,哪怕做鬼也愿意啊,毕竟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嘛。既然周媚娘现在单身了,而且自己和以前也不可同日而语了,这事儿就好办多了。周媚娘还会拒绝自己吗?王成志现在信心满满,觉得这个曾经的弟媳妇就要成为自己的情人了,一想到这个漂亮女人就要被自己收入囊中,他就兴奋得不行。
一时间,看着周媚娘绝美的脸庞,他没忍住,身体起了反应。王成志急忙撅起屁股,把身子缩了缩,想要缓解这种尴尬。
“王主任,你怎么了?”奉城三厂的一个随行员工急忙问道。
王成志瞪了他一眼,没好气地说:“没你的事,不该问的别问,赶紧吃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