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镇不知何时下起了雨,细雨蒙蒙,哗啦哗啦,雨滴落在薄薄的瓦片上,同时也敲醒了紧绷的人群。
定河城几人当即推开门走了出来,不动声色地站在房门前打量着站在细雨里,手中拎着一堆重物的儒雅书生。
毫无疑问,此人便是蔺温柔口中的陶有岚了,与她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哥哥。
“真是不凑巧,今天出门忘记带伞,半路竟下起大雨来,刚买的新鲜食材也被淋湿了,真是不好意思。”
陶有岚慢吞吞地吐着字,无视众人的表情,将手中的东西放到木桌上,只是脸上僵硬的微笑在抬头撞见宫煜他们时,忽地凝固起来。
“来了两位新客人?”他狐疑地挠挠脑袋,“那我的菜是不是买少了?”
“不少,”宫煜翻身从二楼一跃而下,落在木桌前,随意瞥了眼装在袋子里的鸡鸭鱼肉,还有水灵灵的青菜,“老板,你这些菜还挺新鲜的。”
“是吗?”陶有岚脸上的笑再度挂起来,“当然新鲜了,我一大早便出门赶集,到市集时,卖菜卖肉的王婶和牛哥刚开摊不久,食材当然新鲜。”
“市集?离这里很远吧?老板真是辛苦。”
“不远不远,也就大概一二三四五里路吧,很快就到了,王婶和牛哥人很好的,每次都给我多称半斤肉。”
陶有岚说着,还从上衣口袋里摸出一张钱币放在宫煜眼前摇了摇:“你看,我今天带的钱都没用完呢。”
宫煜的视线落在那张钱币上,目光倏地一沉,因为那根本不是钱,而是死人用的冥币!
陶有岚死了,这件事他们已经从树妖的口中知晓了个大概,只是他不明白,死人住的地方也会有市集么?
这些肉和菜是从哪儿来的?陶有岚口中的王婶和牛哥是否来自奉神村?
事情……好像又变得更加复杂了。
宫煜随意扫了眼客栈里其他人,他们似乎并不惊讶陶有岚在光天化日之下掏出一张冥币,就好像是在他们眼里,这冥币就是普通钱币。
看着看着,他的视线就和崔厘轩的视线撞在了一起,两人都是聪明人,自然不会告诉其他人,这个陶有岚手中拿的可是冥币啊。
他是死人!你们快跑!
“老板走这一路辛苦了吧,要不这顿饭我去做?”温白从楼上走下来,丝毫不把自己当客人,说着就要去拿桌上的食材。
陶有岚没有说行也没说不行,于是温白就权当老板默认了,拎起食材就往后面的厨房走去,还顺带将宫煜也带了过去。
走时,宫煜无意间瞅见陶有岚后颈被雨水打湿的地方此时已经瘪了下来,就像是一个圆滚滚的皮球忽然漏了气。
来到厨房,这里的陈设简单的不能再简单,一口锅,一个灶,再随便堆些柴火放些缺了口的瓷碗筷,就是这里的全部。
“你还真打算在这里做饭?”宫煜看到温白手脚麻利地系上围裙,活脱脱的一副良妻贤母的模样,一时间竟搞不懂他到底想干什么。
“当然,”温白的声音很好听,总是能莫名平复人们焦躁的情绪,“毕竟我做饭很好吃,每次我做饭,小白都吃的很干净呢。”
宫煜:“……”大师兄你是怎么面不改色说出这句话的啊?
小白就是温白养在膳堂里的那条小白狗,也是温白独一无二的试毒小白鼠,每每吃完饭,小白都会被黑白无常无情勾走,但一到饭点就会被温白从地府抢回来。
循环往复三百次,小白被毒怕了,黑白无常也放弃了,后来只要一看到是勾小白的魂,干脆直接放弃。
他们就没见过比他们还要阎王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