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棋身上那件玄金鎏纱衣最终还是被宫煜亲手脱了下来。
他一边脱还一边嫌弃衣服味儿太大,怎么说这件衣服被埋在土里这么多年,又伴随尸体过了这么些年,不沾点味道是不可能的。
温白倒是觉得宫煜现在这副表情好玩极了,他伸手接过宫煜丢来的衣裳,轻轻一嗅,果然有些许异味,不过并不是很明显,但恰恰是这股不浓不淡的尸臭味能够瞒天过海。
他虽然是天道,可说白了,也是个打工的,不过是给上面的人打工。
那些前辈口中的飞升又何尝不是表演给上界之人所观看的一出好戏。
他们以蜉蝣之姿,挣脱束缚,想要在这浑浊不堪的世道里寻得仅剩的一片方寸之地。
自踏入此道以来,从未有悔。
“然后呢?”宫煜从坑里跳出来,抖掉身上沾的泥巴,于他而言,现在什么都不要紧,只要能将薛不闻的尸骨带出去,这比什么都好。
温白叠好那件玄金鎏纱衣,瘫在掌心中,只是一个呼吸间,它就自己抽丝剥茧,在空中自己编织成了一个巴掌大的金色小盒子。
用来织这件衣服的丝其中就一部分就是鎏金丝,这种丝线千金难买,乃是从晶矿中提炼出来的,一般来说,一百个上品灵石中也提炼不出来一根金丝。
可这个世界很奇怪,物以稀为贵,哪怕这所谓的鎏金在灵石肚子里就是不起眼的“杂质”,那些黑心的修士也会借机哄抬物价,赚的盆满钵满。
温白拖着那只小盒子,再度走到那棵枯树下,衣袖一拂,躺在地上毫无生机的白骨顷刻间就幻化成齑粉,连带着衣裳服饰,包括薛不闻生前贴身带着的一些小物件儿。
足足装满了整个小盒子。
整个过程,宫煜都站在一旁静静地观看着这一切,他手中还握着断流,眼看温白一切都做好了,他的视线也随之落在了去往山下的路上。
从山上往山下看去,山下的繁华悉数映入眼帘,卖包子的,卖米粥的,卖衣服的,开酒楼的……整个小城的热闹程度不亚于鹿相国的京城。
恍惚间,宫煜好像看到了两位并肩而立的少年手里拎着各色小吃、衣裳,笑着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阳光照在他们的脸上,周身都散发着暖黄的柔光。
宫煜就这么呆呆地站在那儿,看着山下的景色,许久都不曾说话,凝望了很久很久。
直到温白出声喊道:“该走了,师弟。”
宫煜这才回过神来,将视线从山下收回,散下眼帘闷声应了句:“嗯。”
可他刚迈出几步路,忽然想起他们好像忽略掉了一件事:“等等大师兄,咱们,不把明棋老祖带回去吗?”
温白拍了拍随身的皮制口袋:“老祖在这儿,就在你刚发愣的功夫,我收进来了。”
顿了顿,温白趁宫煜分神的时候,猛地跨一步上前,抓住宫煜温凉的手指,握在掌心里,一身的寒冷,瞬间就被不断升腾的红温掩盖下去。
宛如一锅刚刚烧开的肉汤,汤面正咕噜咕噜冒着小泡泡,散发出旖旎,暧昧不清的味道。
“走吧,回宗门。”
这一幕,何等的似曾相识。
许多年前,也有这么两位少年,在经历一场恶战后,一身疲惫,累得都快阖上双眼,那时天空正飘着雪,雪花飘落在黑衣少年的头上,身上,手中捏着的剑上……
明棋都快被这场大雪掩埋成一座雕塑。
那时,也有这么一个人,主动牵起他冰冷的手,似乎是怕他睡着,一路上都絮絮叨叨说个不停,他们行走在大雪纷飞的夜里,无人问津的巷道里,只有他们二人。
你,和我,还有一座孤城,这就是他们的全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