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番旁敲侧击下来,宫煜几乎可以确定他现在所在朝代的确是小周朝,而他现在使用的身体的主人名字叫做大傻。
是名铸剑师。
不,准确来说是一名傻到离谱但铸剑水平高到能惊掉旁人下巴的傻子铸剑师。
这仿佛是与生俱来的天赋。
铸剑师所居住的地方很大,他们常年在高温的窑子里工作,赤裸着上身,迸溅出来的火花足以烧烂身上的大半皮肉。
宫煜在外面洗了把脸,发现水缸中所倒映出来的脸和自己并不像,也就是说,他是阴差阳错之际穿到了这个傻子铸剑师的身上。
他也曾尝试去寻找这个傻子的魂,却发现根本找不到,就好像是凭空消失了一般。
但无论如何,他现在有非常要紧的事情要做,不能被困在这儿,他说不清楚自己究竟是来到了许多年的小周朝,还是身陷玄诩所制造的幻境之中。
他们的日子很枯燥也很无聊,每日都是研究如何铸剑,宫煜发现自己对于铸剑这类的知识一窍不通,但又怕旁人瞧出些许端倪,只好夜以继日地翻阅铸剑典籍,终于,在一个月后,在他的帮助下,他们成功锻造了一柄剑。
剑身乃是由陨铁所制,早在半月前,小周朝的皇帝便同意用陨铁铸剑。
可这把剑打造出来后,皇帝并不满意,要求他们回炉重造。
宫煜倒在床上,脸上盖着铸剑之类的书,他不禁有些感慨,难道自己真的要做一辈子的铸剑师不成,也不知道空灵界如今如何了?
真是世事蹉跎,他好歹是剑道天才啊……
等等!
宫煜脑海里忽然闪过一抹精光,他天生剑骨,对于剑的敏感程度比任何人都要强,那为何,他不能以剑修的思维去反推皇帝究竟想要什么样的剑呢?
说干就干!
他立马翻身下床,铺开稿纸,提笔就开始绘制灵剑图形,可画着画着,他却发现自己落笔所形成的图形就是他如今佩剑,断流。
他挠挠脑袋,觉得事情好像有些不太对,于是又另起一个版本,对于这个版本的图纸略有改动,虽然外形一样,但内里所用材质和锻造手段却并不一样。
等他画完天光已大亮。
其他几人起床后,看见宫煜放在桌上的稿纸,当即欣喜若狂:“哎呀大傻!还得是你!我就知道,我们没看错人!你等等啊,我就上交给公公呈递到宫里,由陛下决断用哪一版好!”
宫煜不太喜欢大傻这个名字,只因他觉得这个名字太敷衍了,就好像是专门为了应对他这种变故而随便胡诌的一个人。
没有生平,没有过往,没有未来,一切都是空白。
等到公公过来传话时,已是三天后,这几日,宫煜总是睡得特别沉,有时候一睡就是一天,怎么叫都叫不醒。
宫煜明白,他恐怕要离开此地了,就在这几日。
公公一来,先道三声恭喜:“恭喜几位了,这两版图纸陛下都很喜欢,一时之间难以抉择,所以决定都要铸造。”
宫煜拍拍脑袋,事情好像……正朝着某个固定的方向发展……
断流现世那日,天地变色,九霄异彩!
皇帝心甚欢喜,于是便将此剑做为镇国宝剑封入剑匣中,只有乱世可出。
而更巧的是,逆端烧制出来那一日,正逢皇后临盆,据说,那位皇子本是要胎死腹中的,就连资历很老的接生婆都有些汗颜,可偏偏在此时,逆端出炉。
天降大雨!
一场灵雨暴雨倾盆,将皇城上的阴霾冲刷得干干净净,与此同时,皇子顺利降生。
皇帝大喜,当即命人将铸造逆端的几位铸剑师召进宫中,要他们为皇子命名。
可铸剑师天生文化程度就不高,哪里起得来好听的名字,一个个的只好将目光投向他们之中唯一读过几年书的大傻。
宫煜垂眸沉思片刻,终于还是说出了那两个字:“明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