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我请你吃大餐。”安妮看着手机上乐乐发给她的信息,既意外,又不意外。
小时候,乐乐带安妮去捡废品卖钱,她经常会请安妮在小馆吃一碗面或者一份饭,但那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印象中,最后一次乐乐请客是他考上高中的那个暑假,她们一起卖蔬菜,乐乐请安妮吃了一碗馄饨。
此后,乐乐上了高中,不再捡废品,一直大学毕业都靠姐姐救济完成学业。相反,安妮辍学后,工作顺风顺水,收入也年年高升。所以,只要和乐乐在一起,都是安妮买单,搞得乐乐都不好意思。
事实的改变是从乐乐跳槽开始的,情人节那天乐乐不仅破天荒送了安妮玫瑰花,还把婚戒也买了。安妮设想过有一天,自己工作回来,乐乐在家里准备一顿丰盛的晚餐,她没想到乐乐会直接请她去外面吃大餐。
“收入会改变一个人。”有一次,安妮买了一条裙子去看傅菲儿妹妹,鸿羽叔叔这么对安妮说。现在,安妮觉得这句话非常适用于乐乐。
安妮知道乐乐不会请她去吃中餐,除了娜姐是开餐馆的因素之外,安妮也曾从阿荣那里学过一点烹饪技术,大多数菜照着菜谱都能自己做。
也许是披萨或者更好一点的自助西餐,安妮这么想。当乐乐发给她地址时,安妮还是非常吃惊,一家位于JA区的顶级法餐厅。
“同事推荐的。”乐乐向安妮解释,毫无疑问,这里充满法兰西的浪漫格调,而浪漫通常是昂贵的。
乐乐将菜单交给安妮,安妮粗略翻了翻,最便宜的一份蔬菜沙拉也是三位数的价格。如果前菜、主食、甜点都点上,人均至少1000元。
“乐乐,要不要我们换一家?”这样的消费,安妮觉得即便是自己没有离职也过于奢侈。以前她请乐乐看电影,买桶几十元的爆米花,乐乐也觉得奢侈呢!
“不换。”乐乐颇有绅士风度地拉起安妮的手,“我们又不是天天来,这么多年我就请你这一回,下一次请你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呢。”
最后,安妮点了蔬菜沙拉、腌三文鱼、青瓜汤、煎鹅肝、巧克力慕斯和草莓冻干配酸奶。心里却盘算着自己得卖半箱化妆品才能挣回这顿饭钱,眼下,她一个月只能勉强卖一箱。
“今天是什么日子?”前菜上桌后,安妮忍不问乐乐。
“我想想怎么和你说。”乐乐喝了一口柠檬水,从他的表情,安妮看不出是好事和坏事。
“无事献殷勤——乐乐,你不会做了对不起我的事了吧?”安妮双手托腮看着乐乐的眼睛,她这么说是不想被乐乐吊着胃头,心里可没这么想。
“安妮,你还记得我们什么时候认识的吗?”乐乐突然来了一句,倒还真把安妮问住了。
母亲刚嫁给父亲时,父母和爷爷奶奶住在一起,安妮在如今已经倒塌的老房出生。老街住的人家不多,乐乐家是其中之一。自己刚出生时,一岁的乐乐也许就认识自己了。不过,安妮记忆中最早的乐乐却是在三岁左右。
“三岁那年,你家的公鸡把我的头绳当成了一条虫子,一直追着啄我的头绳。后来,你拿一根竹棒把公鸡打跑了。”安妮切下一小块腌三文鱼,送入嘴里。这件事她想起来就觉得好笑,她还清楚地记得乐乐当时是穿开裆裤的,公鸡发现了新虫子,便去追他……不过,安妮没好意思把后半部分说出来。
“啊,我也认为我们是那时候开始认识的,再之前的事情记不得了。从那以后,我们几乎天天在一起,最久的一次分别是你离家出走——”乐乐见安妮瞪了一眼自己,知道自己用错了词汇,赶忙纠正,“你在鹰潭打工时,我们分开了一个月,此后我们再也没有分开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