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关于某记者指控的关于赌博、收买对手等行为没有任何事实依据,是虚假的,是被人设计陷害的,保留进一步追究的造谣指控的权利。
看着这个编辑好的文案,严卿摇了摇头。
“你这个文案有挺大问题的,还是我帮你改改吧。”
李克看着自己的文案,“语言、思路都挺流畅的啊,怎么了?”
严卿解释道:“我打个简单的比方啊。如果有人指控你吃了两碗粉,实际上只吃了一碗,你应该怎么辩解?”
李克想了想:“我会说自己没吃两碗粉,强调我饭量不大,说我出门只带了一碗粉的钱。”
严卿摇了摇头,“你这样是不对的。这样就掉入对方的自证陷阱里了。宣称自己的清白,这种说法是本能,但也是最无力的。”
李克:“那我应该怎么说?”
“你应该主动进攻,他攻击你,你也攻击他。你应该反问:你诬陷我是什么动机,诬陷我对你有什么好处,是谁派你来的?”
“这听起来好像确实更好点。”李克若有所思。
严卿解释道:“这样做的好处就是,尽量把漩涡的中心推给对方。”
“如果对方能陷入自证最好,如果对方也不吃这一套。起码可以拉对方下水,而不是自己一个人站在聚光灯下。”
李克拍手称赞,“不愧是知名大律师,思路很清晰,斗争的策略也很明智。”
“这个叫做‘你打你的,我打我的’”严卿一笑,开始工作。
就这样,过了一会儿,严卿将李克编辑的文案做了大面积的修改。
李克拿来一看,内容所表达的改成了:
1.某记者对他进行长期的监控、偷拍、造谣,并雇佣非法人员侵犯公民隐私。并拿出工作证和搜集到的证据,证明侵犯隐私和某记者的关系。
2.某记者在每次公布爆点新闻的时候,都有其他人物丑闻爆发,如之前的鲶鱼事件,近期的某某明星丑闻。此举疑似在吸引公众注意力,为其他丑闻降温。此中疑似有利益输送。
3.指出对方事实错误,被指控有高利贷牵连的李克的弟子,是未成年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法借高利贷。李克本人的征信记录也良好。
4.保留进一步捍卫自身权益的权利。
李克看到这里,点头称赞。果然比他写的更加有力。
严卿却说:“其实我还是觉得有点不够。”
“少了哪些?”
“对方指控你的弟子收买对手,致使对方退赛。而事实是对方确实退赛了,而且音频为证。旁观者可不管那音频是不是剪辑过的。”
李克挠头:“这确实是个大问题。”
严卿:“没错,我们只能指责对方偷拍。对方会指责我们收买对手,高利贷。”
李克皱眉说:“确实,听起来我们这边更加严重一些。有没有什么其他好办法?”
严卿想了想,指向手机里那篇记者发的信息《李克见收买之事暴露,令其弟子下一场主动输球!以此来平息纷争。》
“对方发了这篇文,一定是通过某种手段吃定你那个弟子了,确保他明天一定赢不了。以此用预言的方式证明自己的正确。”
说到这严卿转头问:“你的弟子有什么把柄落在对方身上吗?看起来对方好像胜券在握。”
李克:“把柄倒是没有,就是有一个心理弱点,没有完全克服,对方可能会利用。”
“这个弱点能临时克服一下吗?哪怕只是明天一场比赛克服一下。”
“只要赢了,就能证明对方是错的!什么收买之类的说法也就不攻自破了。”
李克说:“我想应该问题不大,我对我的学生还是有信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