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魁下了台阶,来到天行面前,瞪了瞪眼,突然哈哈大笑,猛地拍了拍天行的肩,高声说:“真是英雄出少年啊!今天,我旗云寨来了这样一位少年英雄,一定要摆上肥肉美酒,我们喝他个不醉不归!”
众人大声鼓噪叫好,洛兴武更是兴奋,众人果然将天行当作上宾,让到大厅上座,洛魁又问了问天行的来历,天行简单地告诉大家。洛魁点头说:“怪不得你小小年纪,一身功夫竟然如此了得,原来是出自崆峒道家圣地。那么你到关东安葬了尊师之后,还有什么打算?”
天行说:“这个,还没有细想。也许会耽搁些时候,但终归还是要回去的。”
洛魁说:“不是说你不是正式出家的道士吗?还是打算真的回去当道士?”
天行说:“我还是记挂着我太师父,自然要回去陪伴太师父的。当不当道士,以后再说吧。”
洛兴武猛然站起来说:“天行兄弟,我洛兴武最佩服你这样有胆有识的英雄。如果你不嫌弃,你我结拜成异性兄弟如何?”
天行对直爽热忱的洛兴武印象也很好,见洛兴武一片殷切真诚,当即答应。于是两人在众人面前摆香案,喝血酒,洛兴武年长两岁,是大哥。
天行叫了声:”大哥!“
洛兴武两手紧握天行双肩,大声说:”二弟!“围观众人高声叫好。随即酒宴摆好,大家闹哄哄吃酒猜拳,一直到全都喝得醉醺醺的七倒八歪、一塌糊涂。
洛兴武一心挽留天行在旗云寨多住些日子,而胡玉凤的伤也需要静养,于是天行一行就暂时住在了旗云寨。平日里,洛兴武就像是长在了天行身上一样,早上一睁眼就是他那张眉目清俊的脸,晚上聊到很晚才肯走。后来干脆让天行住到自己房间的隔壁,就差要同榻而眠了。弄得顺子他们都很少有机会见到天行了,自然不免发些牢骚,好在天天好吃好喝的招待,三人也不能明着给人脸色。
这一日傍晚,天行又吃了些酒,微有醉意,洛兴武却醉得厉害,让人扶去睡了。天行独自出来散散步。这些天,他常常教洛兴武习武,有时寨子里的弟兄也来央求他指教一二,天行都很用心,所以颇得大家的敬重。因此天行在寨子里各处随意走动,没有人阻拦。
天行信步而行,来到一处小山坡上,远远看见一个背影坐在一个孤坟前,那背影好像是洛魁。走到近前,果然是洛魁,静静地看着墓碑,一壶酒放在墓碑旁。天行看那墓碑上刻着”天狼星之墓“,旁边一行小字刻着“老友洛魁敬上“。
洛魁听到动静,也不回头,两人静默了一会儿,天行打破沉默说:”大寨主,想必这天狼星和你一定有段不寻常的经历吧?“
洛魁抬头望了望前面的山谷,声音低沉,缓缓说:”你看前面的那个山谷,原来叫风林谷,我给它改了名,叫天狼关,那里是天狼星和它的狼群的巢穴。六七年前,我家乡遭了旱灾,活不下去了,我们一家子背井离乡,出来讨生活。半路上,老婆饿死了,剩下兴武和我闯到了这座山里。当时兴武饿得奄奄一息,我背着他实在走不动了,就把他藏在一个树洞里,独自一人去找吃的。走到那个谷里,忽然听到狼叫,吓得我拼命爬到一棵树上,从树上看到前面一处空地上,两头狼在对咬,一头狼很大,很壮,另一头狼体型略小,但也很凶猛。两头狼像疯了似地打了好一阵,那头小的被打败了,一瘸一拐,满身是血地逃走了。我等了会儿,想着狼肯定走远了,就从树上爬下来,掉头往回走,没走多远,就听到旁边草丛有动静,我有点害怕,撒腿就往前跑,刚跑没几步,竟然迎头碰上一头野猪,我想这下凶多吉少了,只好慢慢往后退,那头野猪盯着我也一步步逼近。我大概退了十几步,冷不丁看到离我不远的地方竟然有一头狼,身上有血,那双眼睛看着你就像是看着到口的猎物。我腿一软竟然坐在了地上。这时野猪冲过来,我以为必死无疑,谁知那头狼竟冲着野猪冲过去,野猪边跑边嘶叫着,眼神凶狠异常,那头狼在接近野猪的时候突然凌空跃起跳到野猪的身后,迅速掉过头来去咬野猪的后背。野猪想调头,身子刚偏过来,却没有狼快,被狼一口咬住脖颈处。野猪大声嘶叫着狠命地晃动挣扎。可是狼死死咬住不放口。过了好一会儿,野猪大概流尽了血,倒在地上蹬蹬腿死了,那头狼也倒在旁边不动了。我壮着胆子走过去,看到狼还睁着眼,一条后腿上的皮肉都被拖蹭没了,露出血淋淋的肉和一段白骨。狼不出声,只是急促地喘着粗气,眼睛看着我,那眼神,我一辈子都记得清清楚楚,是高傲,还有蔑视。我这心里,当时,我这心里,我惭愧呀,我他吗的不如这头狼!“洛魁停住了,抬起手抚摸着墓碑上刻着的天狼星三个字,身体微颤,已经是泪流满面了。
稍微平复了一下心绪,洛魁接着说:”我不忍心就这么抛下它不管,就找了些草药放在嘴里嚼了,放在它的伤口上,撕下衣服给它包扎好。然后我把野猪的肚子剖开,我知道狼爱吃内脏,就把野猪肚子上的肉用刀切成块放在一边,内脏放在它嘴边,切下野猪的四条腿,我留下一个,剩下的都放在狼容易够着的地方,想着只要让它吃饱了,也许还能活。然后又折了许多树枝,把它盖起来。第二天,我忍不住悄悄回到那个地方,发现树枝一片狼藉,除了地上的血迹,什么都不见了。后来接连几天我都在那儿附近转悠,但什么也没发现。大概半年后,我上旗云寨当了土匪不久,几个人奉命办事回来晚了,竟然意外遇到了它,当时我们几个人以为要被狼群撕碎了。谁知那只头狼盯着我,我一下子就认出来了,他就是那只杀了野猪的狼,虽然体型大了许多,可一条后腿上的毛稀稀落落长得不好,最重要的是眼神,我也说不清,看到它的眼神,我就认定是它。它仰天一阵长啸,狼群竟然退下去了,它走了,已经成为这群狼的首领,即使是背影,都透着一种不可侵犯的威严。后来,我成了旗云寨的寨主,说来奇怪,我们好像是有默契似的,白天这儿是我们的天下,晚上又成了狼的狩猎场,我不许我的人杀狼,狼也从不进犯我的大寨。转眼有六年了吧,我们的缘分也有走到尽头的一天。天狼星,这个名字是我给它起的,不是说什么文曲星下凡,我觉得它就是天上的天狼星下凡,如今,它应该在天上看着我呐!你看,那颗像不像,还是那么高傲,不可一世!哈哈哈……“洛魁用手指着一颗亮亮的星星,仰天大笑,眼角似还有泪,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了。
天行一个人站在清冷的夜风中,天上星星点点,月牙如钩。天狼关已经隐没在夜色之中。天行用手抚着左臂,那是天狼星留下的伤口,深及入骨,依然时时作痛。他俯身用手触摸着墓碑上天狼星三个大字,心中流淌着浓浓的悲哀。天行今天才意识到:天狼星之死竟是自己平生第一次杀生,闭上眼,那血淋淋的尸体又重新在眼前出现。天行不知道这是否是第一次,抑或是只是一个开始,从天狼星开始,是否还会有更多的鲜血染红自己的双手?不知道今天他站在天狼星的坟前,将来何时是什么人会站在自己的坟前。
十五岁的天行想着本不是这个年龄应该想的事情,答案当然也只能是未知。天行看到洛魁留下的酒壶,拿起来还是满满的,似乎是他故意留下的。天行将酒徐徐倒出,是献给天狼星的祭奠,然后将酒壶放回原处,缓步离去,身后远处的天狼关,传来一声声长长的凄厉狼嚎。
天行被洛兴武一再挽留,竟然一住就是两个多月,这期间出了件喜事。胡玉凤的心上人,那个从村子逃出去的赵水生竟然就在旗云寨落了草,两人见了面,自是惊喜万分。胡玉凤虽然舍不得秀儿,但更舍不得心上人,于是决定留下来。在天行三人动身前,大家给两人办了个热热闹闹的婚礼。洛兴武纵然再盛情殷切,也阻不住几人的去意,于是大家只好洒泪而别,洛兴武一直将几人送到旗云山的边界,并一再嘱咐:“二弟,办完了事,一定回来一聚。”
“好,大哥保重!”天行拱手道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