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对“工分”做一下说明:
①成年男子每天“上工”可得8-10分,成年女子每天“上工”可得6-7分,老幼病残每天可得“上工”2-5分。
②年底由生产队会计根据每个农民当年的“上工”(劳动考勤)情况,计算出各人的全年累计“工分”数,然后张榜分布,确保不出差错。一般而言,一个成年男子每年的累计“工分”数在3000左右,成年女子每年的累计“工分”数在2500左右。
③将全队农民的当年累计“工分”数合并统计,得出全队农民的总“工分”。
④将生产队一年的农业收入、副业收入累加,扣除成本、税收(也就是公粮)和来年生产的准备金,得出全年的纯收入。再以纯收入除以总“工分”,就得出每一个工分的平均工分值。
⑤平时,生产队还定期分配给农民一定的实物,按人头计(男女老幼都算),大概每人一年可分得原粮480斤,菜油5斤(当时食油缺乏,一般每人每月只能分配四两左右),棉花1斤(用于做棉衣棉被),柴草7至8捆,可够基本温饱。其中柴草还不够用,要靠秋冬季在野外打枯草来补充。条件好的生产队,在年底时还给农民分配一点池塘里打的鲜鱼、养殖场杀的猪肉等。这一切,都要在年底总分配中作价,并在农民收入中抵减。当然作价很低,远低于市场价,比如粮食作价才5、6分钱一斤,可算是一种福利。
⑥根据每个农民全年累计工分数乘以平均工分值,得出农民当年劳动收入,再抵减实物分配折价金额,得出农民年底分红金额。
如果以“十工分”为一个统计单位,多数地方农民的工分值在四到六角之间,也就是说,一个壮劳力辛苦一整天,收入才0.5元左右。壮劳力尚且如此,其他劳力收入就更低。
资料显示,当年全国农民每人年均从生产队分配到的收入仅为75元,其中两亿农民的年均收入低于50元。相当多的农民辛辛苦苦干一年,到年底分红时,扣除平时的实物后,不仅挣不到钱,还倒欠生产队的钱,也就是当时所谓的“缺粮户”。
跟记忆中一样,我分配到的工作是一样的,跟小姑一起去挑柴,然后放牛,顺便割草回家。通常回来得早的话,还会帮阿娘照顾妹妹及帮忙做饭,小小年纪要做的事情也不少,想我后世的孙辈们,每天除了上幼儿园就是吃喝玩乐,对比之下,我吃得少做得多,小小年纪就要负重工作,难怪我不长个子。
挑柴是满100斤可以拿到3角钱,能抵5个工分,这是可以立马拿到手的,其他的工分就记账,年底统一核算。我人小力气小,100斤要分几趟从大山挑出来,每次小姑会先完成,就会把拿到手的钱3角半分钱,花1角钱去旁边吃档吃一顿粉皮犒劳一下自己,坐等我完成。而我不舍得,就喝点水或简单吃点馒头番薯垫垫肚子,就把钱上交给阿娘,存起来买必需品。
既然是熟门熟路的挑柴,中间能操作的事情就容易多了。一般有特殊情况可以提出阿奶再做调整。我们家在她的安排下,略有余粮,算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在阿娘略带担忧的目光下,我应下了任务,我得去大山查看一番,以前不懂药材,现在不同往日,挑柴不是重点,关键是要寻宝,努力挣下第一桶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