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74章 认识苏樱是一大幸事(1 / 2)穿七零,斗极品,改嫁随军生三宝首页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就是年底。

夏小荷和沈青山婚没离成,她一直拖着不愿意。

除夕这天,外面天寒地冻,屋子里生了炉子。

苏樱现在没去上班了,一个月抽空翻译三本书,她心里计划着,这半年过来,她已经翻译十几本书了。

年后一个月不到孩子就该生了,到时候她还得喂孩子,罐头厂那个班是不用上了。

陆东升将她看得紧,现在都不让她出大院。

苏樱坐在李秀梅家的炉子旁,跟着她在学织毛衣。

这还是她第一次织毛衣,她不是很熟练,有时候针脚都能弄错,她一直觉得织毛衣是个很轻松的活,但毛线放在手里,现在才知道有多难。

她想给陆东升织一件毛衣,这都织了大半个月了,这才织了四分之一。

等毛衣织好,估计天气都暖和了。

算了,反正织不好了,那就慢慢织吧,明年再穿。

陆东升等这件毛衣等的望眼欲穿,晚上苏樱睡着时,他都要爬起来偷偷帮他织几圈,以至于苏樱有种自己手艺倒退的错觉。

李秀梅看到她手里的毛衣,总觉得是两个人织的。

“樱子,你这毛衣怎么看着不对劲啊,这怎么织的毛衣都是同一个针法,看着半截半截的?”

苏樱拿起来细细看了一下,还真是这样。

奇怪,看着像两个人织的。

苏樱没多想:“可能是我还没找到织毛衣的感觉吧。”

李秀梅也没多想,直到晚上睡得迷迷糊糊睁开眼时,看到陆东升坐在一旁偷偷织毛衣。

苏樱睡梦中笑笑,寻思还有几天过年,手里翻译的书暂且先搁置一下,还是先给他把毛衣织好吧。

除夕当天,苏樱还是将这件黑色毛衣给织好了。

她织袖子时,特意在陆东升身上比划过,这毛衣穿在他身上,颜色还挺好看,就是针脚不怎么样,但陆东升却很喜欢。

大早上起来穿着就去贴对联。

苏樱这边围着炉子也在忙碌,她炸了花生米,还炸了酥肉,红烧肉和扣肉,还有一些酥饼。

酥饼是给院子里孩子做的,这个年比以往都要热闹。

李秀梅大早上就来喊苏樱,晚上一起包饺子吃,人多了热闹。

她是个喜欢热闹的人,大院就跟苏樱关系最好,想着他们这帮大男人一年到头都在泥堆里打滚,一年到头也就休息这两三天。

让他们休息时就休息。

陆东升给苏樱买了一件红白格子呢大衣,苏樱穿上感觉不好看,但谁让陆东升喜欢了。

整个大院都热热闹闹,就是有些冷,早上还飘着冰溜子,下午就是鹅毛般的大雪。

夜幕降临,家家的窗户上都贴着窗花,四周是冰冻的窗花。

李秀梅家里,大方桌子边上,热热闹闹坐着两家人。

屋子里还有香喷喷烤红薯和烤土豆的味道,炉子煮着黄酒,烟火味浓浓。

李秀梅道:“樱子妹妹,这一年谢谢你的照顾了,也谢谢你帮我照看两个孩子。”

“李嫂,你说的这是什么话。”

李秀梅拿她当妹妹,觉得认识苏樱是一大幸事。

苏樱道:“来来来,你们两个大男人喝几杯,祝我们新年快乐,新的一年祝我们身体健康,财源滚滚,万事顺遂。”

李嫂一听也高兴,端着红糖水道:“对对对,妹子你说得对,到底是文化人,说话就是好听,你看看我,好听的话都不会说。”

陈奇也道:“来来来,老陆咱们喝几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