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天后,猛士文化美利坚分司——猛士梦工厂正式挂牌,注册地址就设在投资公司大楼,业务范围比较广泛,包含唱片制作与发行、影视制作与行(包括动画音像)、以及电视节目、家庭视频娱乐、书籍、玩具和消费产品等等。
林小婉派过来的谈判小组也到了,同时何大傻还给远在柏林的陈嫁英打去电话,她也在百忙之中赶了过来,没办法,现在雯姐的通告真的是太多了,各种演出宣传活动颁奖礼什么的应接不暇!
对了,顺带再提一句,目前《狂热》专辑已经在十七个国家的音乐榜单和销售榜单中夺冠(据索尼统计的数据,目前总销量已经突破了两千万张),并且持续了数周,由此可见,雯姐的光环现在有多大,几乎每到一个国家都会受到粉丝们的狂热追捧,那场面简直不亚于巅峰时期的迈克了。
本来何大傻还想去探探班,可一看这情况还是算了吧,别再闹出什么国际绯闻,那乐子就大了。(跟拍的太多,几乎没有一点隐私可言。)
陈嫁英一到,立马就和谈判小组汇合,仔细商讨一番过后,便和昆西公司展开了谈判,最终经过不断拉扯,三方意见达成一致,词曲创作权归创作者所有,这是着作权,无可厚非。
而录音版权方面则根据收录的原创作品数量而定,以十首歌为例,如果猛士这边有五首的话,那就占比50%,等于每一首歌占比10%。
当然如果迈克和昆西也有相应原创作品的话(收歌和自己编写),也将是同样的待遇,至于后期的版权收益,除去迈克固定的25%录音版权收益之外(世界顶级歌手的待遇),会再根据他有几首原创作品而浮动增加,上限为50%。
而猛士和昆西就看各自的参与度了,这个会在专辑录制完成后再具体分配,现在不过是把规则写清楚。
音乐版权是一个极其复杂的项目,其中涉及到的东西很多,比如宣传、生产、发行、商业授权等等,特别麻烦,所以一般合作前期只签协议,规定一些制作过程各自应该享有的权利,而利益分配往往都会放在最后,就和现在的电影制作差不多,因为制作过程有太多不确定因素,比如设备成本、场地成本以及人力成本(制作团队的衣食住行及工资待遇等等),这些东西以后都算进总体的制作成本里面的。
初步协议达成以后,何大傻有两个月的创作时间,因为后续还要编配、录制、封装生产,此外还要拍摄MV,整个制作周期差不多需要七八月,能给他两个月的创时间已经是极限了,要知道迈克这张专辑已经拖了两年之久,真的是不能再拖了,再拖下去没准儿就特么过气了。
何大傻表示没问题,说灵感他已经有了,目前只需要变现,应该用不了多长时间的。
其实他一晚上也用不了,甚至一两个小时就可以完成,抄歌嘛,各种编配都是现成的,抄下来几乎不用再进行二次修改,直接就可以进录音棚的那种。
他说要时间只不过是找借口去办自己的事情,现在雯姐那边也无法去探班了,那目前就剩下一个任务,收购一家炸鸡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