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章 往事(二)(2 / 2)司运平安首页

首先是被告人在划伤被害人后并未积极进行施救和报警,反而是带着女儿逃离了现场,这也是导致被害人失血过多而亡的直接原因之一,其尸体也是三日后由被害人父母上门所发现后才报的案。

其次就是被告人在逃离现场后,给一个陌生号码打了一通电话,并如实告知了自己持刀划伤被害人的事实,且对方在获知这一消息后并未劝阻被告人返回查看被害人伤情及报警自首,反而是给被告人安排了车辆离开东昌并提供一处住宿。事后经JF查证,这个在案发后与被告人通话并提供车辆及藏匿地点的人居然是被告人的大学同学,并且在大学期间两人还是恋人身份。

这也就引出了本案最狗血的消息。

在得知被告人是杀害自己儿子的凶手,并在潜逃过程中有人给她提供车辆和住宿后,被害人的父母当即向JF提供了两个关键信息。

第一是被告人常年出轨,其出轨对象就是她的初恋,并且十四岁的女儿也并非被告人与被害人所生,而是她和初恋的孩子。这个信息在JF进行了亲子鉴定之后确认属实。

第二就是被告人常年向被害人施加冷暴力和精神侵害,且导致被害人患有极其严重的抑郁症。这个信息经JF走访被害人就诊过的相关医院、医生后确认也确认属实。

第三就是关于被告人持刀伤害行为是由于被害人实施家暴在先的供述,被害人父母表示被害人自与被告人结婚十五年以来,从没有动过她一根手指,对于早已知道非自己亲生的女儿也一直关爱有加,所以认为被告人口中案发当日发生的家暴行为纯属撒谎

关于家暴的事实其实是可以确认的,因为在警方抓获被告人的时候,她身上多处尚未消散的淤青、嘴角的开放性伤口和眉骨处的骨折在经过法医辨别后都确认了曾遭遇殴打的事实,并且邻居也反映了当晚曾听到被告人家中传出的争吵和打斗声。

不过邻居对被害人会家暴被告人的事情也感到十分震惊,因为在他们的印象中,被害人性格比较温和,邻里之间的相处也比较和睦。虽然由于被告人日常较为清冷的性情让外界猜测夫妻俩感情似乎并不是很好,偶有的争吵倒是听闻过,家暴之事却是从未见过。

也正是基于以上几点,被害人的父母一致认为自己儿子的死并非被告人口中的意外,而是她与奸夫的合谋所至,所以放弃了一切民事权益,强烈要求判处被告人极刑。

为此,被告人父母在案件侦办期间就几次前往政府上访和在相关单位门前拉横幅喊冤,把原本一起单纯的刑事案件发酵成了热度极高的网络事件。以至于现在网上对于这件事的讨论激烈至极,其中最为鲜明的观点有两个。

一是被告人虽对婚姻不忠,但这并不是被害人施以家暴的理由,况且被害人是不是也要为被告人的不忠承担一些未尽夫责的责任?所以被告人在自己和女儿遭受家暴时出于自保而意外划伤被害人的行为应当被认定为正当防卫,不该接受刑罚。

当然,这类观点主要以女性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