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山村千里之外的大城市——建德市。
两个半大少年走到这里,足足用了将近一年的时间。
途中,靠着给别人打黑工解决了温饱问题。
“如果要生存下去,小镇比大城市更容易才对。”
朝仓陆感到奇怪:“为什么偏要去大城市?”
丁二露出怀念的神情:“当时的我们,不知天高地厚。加上在村里待久了,一直对大城市有种执念。
也很怕有人追上来,所以当时想着:就算是死,也一定要去看看!”
后来的事实证明,他们的决定无比正确。
至少,对那时候的他们而言,无比正确。
他们到大城市里靠捡瓶子卖废品活了三个月。
在第四个月的月初,两个少年遇上了一个改变他们命运的男人。
“那个人是当地的地头蛇,地下名声很响,明面上的大人物都要给他三分薄面。
我们当时捡瓶子的时候,在一个酒店后面跟他的手下发生了冲突,正好被他撞见了。”
两个少年竟然能拖着对面六个人还不落下风。
男人一瞧,立马断定这两个小崽子是做打手的好苗子。
“我们当时没读过什么书,而且捡瓶子卖废品得来的钱根本不够温饱,所以那人只用了一顿饭就把我们收买了。”
后来,两人能力突出,男人似乎觉得将他们当打手培养有些可惜,便托了关系将两人一起打包塞进了学校。
几年下来,稍微大一点的那个少年没有让男人失望,不仅学习成绩好,而且为人冷淡狠戾,很有他当年的风采。
于是乎,高二的时候,无碍就已经跟着男人出入一些重要场合了。
“本来,虽然刀尖上舔血的日子有点难捱,但好歹不用饿肚子,日子也能勉勉强强过下去,但在高三高考完的第一天,男那个人莫名其妙的死了...”
丁二带着复杂的情绪盯着无碍:“也就是那天,初哥也不见了。”
......茶桌上一静。
过了很久,丁二带着不死不罢休的执念问:
“初哥,一晃这么多年了,就不用瞒着我了吧?”
“那个人,是你杀的?”
说到后面,虽然是问句,问句主人的眼神却十分肯定。
这么多年,丁二带着满脑子的疑问走遍了大江南北,只为了找一个人。
一个儿时的玩伴,和他的哥哥。
哪曾想,命运给他开了一个巨大的玩笑。
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
时隔多年后的相逢,竟然是以一种这么戏剧性的方式。
从孤独中长大的孩子,最怕孤独了。
多年的委屈如火山喷发般摧毁着丁二的理智。
无数次得知消息时的开心激动,无数次失望后的绝望。
情绪断崖式反复,足以让一个人心理扭曲甚至麻木。
有此种情谊,就算是铁石心肠也该变成百转柔肠了。
无碍叹了一口气,低下眼,谁也不敢看。
此刻双方当事人的心有多难受,朝仓陆不得而知。
或许,不比他当时和贝利亚对峙好多少。
“你...成家了吗?”无碍问的有些小心。
丁二自嘲一笑:“我?成家?哥,你知道的,我这种人,给不了女孩一个家。”
四海才是丁二的家。
无碍问:“值得吗?”
丁二眼泪又流了下来,多年的苦寻,让他连发脾气的力气都没有,他只问:
“值不值得,得看你会不会把当年的真相告诉我。”
“我知道他是你杀的。但是原因呢?”
“哥——!”丁二短促急声叫他。
“为了那个人渣,把你的一辈子都赔了进去,成了一个杀人犯,这些又值得吗?!”
“有什么事情,为什么不和我商量?!”
“就算...就算你要跑,为什么不带上我?!”
“来不及的。”
“什么?”丁二的情绪被骤然打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