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前提醒请看本卷首章)
首先,让我们感谢来自唐狐狸(损)友情赞助的高达两米白色长毛大狗。
洛基作为“帮凶”对我来说简直如虎添翼,它庞大的身躯猛地一跃,听从我的指令直奔那群欺负弱小的恶棍们。
聪慧通人性的基奈山狼王,在几次与我“狼狈为奸”后也有了默契,知晓我的本意不过是想要“杀鸡儆猴”。
因此,它只是“不轻不重”给几个人拍(甚至不是会留下证据的抓挠)了一爪子,顺带送点小小的跌打扭伤。
嘛嘛,闹得太过也不好收场:P
虽然船王阁下愿意顾及家族颜面给我擦屁股,但我要是因此被囚禁咳、被动享受休学在家禁足一条龙服务,那可就得不偿失了。
在唐狐狸的带头作用下,光速晋升“圣斯丁混世魔王No.2”的我已经有过不少前科,眼前的渣宰们算是漏网之鱼。
……虽然也有我故意为之,借此塑造人设逃避猜忌的原因在。
趁着人群作鸟兽四散逃亡,我抓住了这个绝佳的时机从高处一跃而下,迅速接近倚靠在墙角、因我双目失神的目标。
极近的距离下,即便已经被自家兄长不仅雌雄莫辨,更是男女通吃的盛世美颜给养出了免疫力,我还是被眼前人柔美精致的面容蛊惑了一瞬。
于是我临时改变了主意,先施展尽可能温柔的笑颜以作安抚,再接近他耳畔小声道句“失礼”。
趁着“小公主”未缓过神,我一不做二不休直接将他纳入怀中。
——以公主抱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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夺人所好抢完就跑可真TM刺激!
留在原地干嘛,嫌自己没有亲手送上把柄,等着这群家伙摇人跑来秋后算账吗?
指挥洛基清理(破坏)完“案发现场”,被我牵拉上狼王脊背的“小公主”不由小声惊呼。
对我来说,他的身体轻盈得几乎感觉不到重量,仿佛一片即将飘零的落叶。
天杀的,我要报警了,可怜孩子家里人都干什么去了!
就算是亚瑟,他也只是在“冷暴力”的同时又安排了监视,以及让博朗逊代为传声筒对我的事宜指手画脚得密了一些而已。
他至少没有短过我的吃喝!…甚至把我养的还算不错?
我只能将“小公主”置于身前,单臂环住其细软腰肢以作固定,防止身形过于单薄的他在待会奔逃过程中出现意外。
“别怕,你是叫温莎对吗?”
只听发音就很美的名字,再加上美色误人,让我一时忘了外文名大多可以区分其性别所属这件事。
我紧紧抱着怀中的“小公主”,与他额头相贴轻声安慰:“好啦好啦,坏人被我吓跑啦,待会害怕的话可以抱紧我哦。”
“非常感谢小姐的出手相救,但请您放开——不不不、不是这样的,我没有嫌弃您的意思!”
惊魂未定的温莎语无伦次,试图以手将我推开,可伸至我胸前时又像是意识到什么后猛地收回手。
“只是、只是太近了……”最后,他也只是稍稍挣扎着撇过了头,小声在我耳边如此呢喃。
“哎,有什么关系嘛~”
成功达成[美救公主]成就的我当时心里得意极了,擅自主张为他起的“爱称”直接脱口而出——
“守护沉鱼落雁、闭月羞花的莎莎公主,身为护花使者的我义不容辞!”
因高速移动产生的颠簸没能让我第一时间察觉怀中软玉的僵硬,于是我小手不干净地同时继续得寸进尺:
“再说了,女孩子贴贴就是这样的啦~与我这般亲近的你还是第一个哦!”
对象是女孩子的话,确实是事实。
扮演乖乖女时期,茶话会社交里端着架子的淑女小姐们可不会与我这般亲近;
主动进入“叛逆期”后,接触到的朋友虽然真诚了不少,但相处时都是相互之间“大打出手”谁也不认输的那种。